营运车驾驶员醉酒驾驶将会付出沉重的代价——先丢驾照,再丢“饭碗”,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记者从广东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获悉,近日,在白云机场附近,一名出租车司机醉驾被机场交警查获。

今年10月8日上午,机场交警在白云机场空港北二路查获一辆粤ADH***号牌出租车,司机罗某一身酒气,经现场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值为164mg/100ml。民警随即将罗某带至医院抽取血样并送检。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罗某血液中酒精含量值为152.7mg/100ml,其行为已构成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经审讯,罗某供述称自己于当天凌晨与朋友聚餐并饮酒,早上驾车进入机场北工作区欲排队进场,后因困意来袭便将车停在路边睡觉,直至执勤民警将其查获。目前,罗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被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且终身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罚。
“生命不是儿戏,酒后别当司机。”机场交警提醒,无论是营运车还是非营运车,作为一名合格的驾驶员都应心怀敬畏,严守交规,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知多D】
营运车辆,是指从事以盈利为目的的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即通过与经营活动有关的运输产生和获得经济利益。出租车、网约车、承包的小客车、公交车等都属于营运机动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六个月以下管制或拘役,并处罚金。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张丹羊 通讯员:机场公安宣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邱伟荣 通讯员:机场公安宣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彭文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