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养老金制度是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10月23日记者从广东省人社厅获悉,截至2023年9月底,广东省先行地区(省直、广州、深圳)已开通个人养老金账户逾570万户。广东省高度重视个人养老金制度先行实施工作,广东省个人养老金制度先行实施工作推进会近日在广州召开,对个人养老金制度先行实施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 参加个人养老金有三重好处
个人养老金是指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采取个人账户模式,由个人缴费,实行完全积累,市场化运营,每年缴费上限为1.2万元,可一次性缴交,也可分多次缴交。
参加个人养老金有什么好处?人社部门介绍,参加个人养老金,主要有三重好处。一是可以在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再增加一份积累,退休后多一份收入。二是可以帮助个人理性规划养老资金。
第三个好处是享受个人所得税税收抵扣,在缴纳环节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优惠政策,在领取环节按照3%的低税率缴税。比如,陈先生全年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个人年度综合收入减去专项附加扣除等)10万元,适用税率为10%,陈先生若选择缴纳1.2万元个人养老金,那么他在缴纳环节可以减1200元(12000元×10%=1200元)的税,收入越高减税越多。
经常说的养老保险“三支柱”是什么意思?人社部门介绍,我国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包括三个方面,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三支柱”。第一支柱是基本养老保险,包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第二支柱是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由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建立。第三支柱是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个人养老金是第三支柱中有制度安排的部分。三个支柱中,第一支柱是基本,也是主体,发挥着“保基本、兜底线”功能。二、三支柱都是补充养老保险,是对第一支柱的有益补充。
□ 积极开展“进企业、进机关、进园区”宣讲活动
去年11月25日人社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36个个人养老金先行城市(地区)名单,先行城市(地区)所在地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据介绍,制度实施后,广东省人社、财政、税务、地方金融监管、中央驻粤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通力协作,21家可办理个人养老金业务的银行快速反应,大力开展宣传,持续优化经办服务,建立“线上+线下”“人工+智能”的立体化服务体系,扎实推动个人养老金制度在两个先行城市广州(含省直)和深圳落地见效。
省人社厅介绍,为推动第三支柱高质量发展,广东积极开展“进企业、进机关、进园区”宣讲活动,送政策、送服务上门,让单位和群众“零距离”了解个人养老金政策,全面提升政策知晓率。
会上各部门、机构围绕推动个人养老金高质量发展,真正发挥个人养老金制度在推动共同富裕、提升养老质量、健全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促进金融和资本市场稳定发展等方面开展交流。
省人社厅表示,接下来将认真落实省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养老保险第三支柱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在精准宣传、数据共享、强化服务、优化流程等方面持续发力,全力推动个人养老金扩面提质增效,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养老保障需求。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何颖思 通讯员:粤仁宣
标题图:视觉中国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苏琬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