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绰号也能对人造成伤害”“欺负同学要承担法律责任”......10月17日,广州荔湾区西村街公共卫生委员会、西村街道未成年人保护站、西村街司法所、联合广州市协和中学,面向初中全体学生开展预防校园欺凌普法讲座。活动吸引700名中学生参加,旨在引起师生对校园欺凌行为的重视,守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
广州市第十六届人大代表、广东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法律委员会委员、律师黄楚容围绕“什么是校园欺凌”“引发校园欺凌的原因”“校园欺凌者所需承担的法律责任”“怎样预防和制止校园欺凌事件”等进行详细讲解,普及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相关的法律知识,为未成年人欺凌暴力事件敲响预防警钟。
讲座针对性地分析典型案例,向中小学生讲解校园欺凌行为的表现,提醒同学们要善于辨别具有隐蔽性、日常性、反复性的欺凌行为,并关注网络欺凌这一新型欺凌行为,提醒同学们在校园生活中既要有甄别欺凌行为的敏锐,有拒绝欺凌的勇气,更要有“勿以恶小而为之”的自觉。
针对欺凌者、被欺凌者、旁观者三类角色,讲座中分别给出了忠告和建议,指出校园欺凌行为不仅要面对教育惩戒,还需承担民事法律责任、行政处罚责任,更有甚者还需面对刑事追责。授课律师与听课师生积极互动,倾听他们对校园欺凌危害的认识,教育学生要树立正确法治观念,要加强情绪自我管理能力,团结友爱,要避免意气用事。
最后,授课律师向同学们分享了预防和制止校园欺凌事件的四大原则——“依靠群众、依靠法律、依靠老师、依靠智慧”。遇到欺凌要大声说“不”,为引起周围人注意,要注意逃跑路径,设法摆脱困境,还要注意将留存证据,并及时寻求多方帮助。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吴多 通讯员:张紫倩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时秀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