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利用职务之便非法获利6万多元?查!某中心总监涉嫌侵占公司资金13万余元?追赃挽损!记者10月17日从广州海珠警方获悉,近年来,海珠警方坚持“服务、防范、打击、整治”多管齐下,精准施策,服务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让企业及企业家更具安全感。
“感谢你们对违法犯罪人员的重拳出击,为你们高效的破案效率点赞!”近日,广州某公司工作人员于先生在“平安厅”信箱留言道。原来,今年2月26日,海珠警方接到于先生报警,称其公司员工宋某(男,36岁)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快速办理付款流程,共收受某电子科技公司“好处费”66000元。

警方查明,在2020年期间,宋某利用职务之便,帮助某电子科技公司在工程项目回款上取得便利,非法获利66000元。2月27日,警方依法传唤嫌疑人宋某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宋某对其实施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该案已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审查起诉。
今年5月15日,海珠警方接到广州某时尚服饰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朱先生报警,称其公司员工梁某(女,34岁)涉嫌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货款4.5万元。警方查明,在2月至5月期间,梁某利用公司出货和收款制度漏洞,侵占公司货款4.5万元。5月16日,民警在海珠区工业大道某住宅内将犯罪嫌疑人梁某抓获。
经审讯,梁某对其实施职务侵占的行为供认不讳,并主动全额退赃4.5万元。目前,梁某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我们公司某中心总监杨某涉嫌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资金13万余元!”广东某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庞先生日前向公安机关报警。海珠警方查明,在2021年12月至2022年4月期间,杨某(男,45岁)利用职务之便,通过虚报业务支出的方式,分多笔侵占公司业务借款,共13万余元。
今年6月底,民警在广西柳州将犯罪嫌疑人杨某抓获。经审讯,杨某对其实施职务侵占的行为供认不讳,并主动全额退赃13万余元。目前,该案已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审查起诉。
“民警认真负责、公平公正、无私奉献,确保了我公司财产安全,确保了社会长治久安,再次衷心感谢。”不久前,该公司工作人员特地在“平安厅”信箱留言,并向海珠警方赠送锦旗致谢。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张丹羊、叶作林 通讯员:杨秋明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林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