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在官网发布《关于2022年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与2023年电动自行车专项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通告》,结果显示,2023年专项质量监督抽查共有4批次电动自行车不合格,不合格项目包括车速限值、整车质量等。
2023年,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对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查了20家企业生产的20批次产品,经检验,有4家企业生产的4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不合格项目包括:车速限值、整车质量、车速提示音、淋水涉水性能、电气装置、结构。
2022年共抽查了88家企业生产的120批次产品,经检验,有26家企业生产的28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不合格项目包括:车速限值、整车质量、车速提示音、淋水涉水性能、电气装置。
市场监管部门指出,车速限值项目不合格原因是整车企业未能严格落实控制器等关键部件质量控制要求,产品未进行出厂检验。
整车质量项目不合格原因是生产企业为了迎合消费者的需求,忽视标准和相关法规,生产载重款、豪华款等车型。重量超过55公斤的电动车属于轻便摩托车,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该项目不合格的车辆,重量超出标准要求,车辆惯性大,存在较大的交通安全风险。
车速提示音项目不合格原因是整车企业漏装提示音装置或提示音装置未发出声音,和发出提示音时车速超出标准要求范围。反映出企业在配件质量把控环节存在问题。
淋水涉水性能项目不合格主要原因是产品电线接插件未打防水胶、电机密封性能不良,在淋水或涉水过程中水分进入电气系统造成短路或绝缘性能下降。电气装置项目不合格主要原因是企业生产的产品充电线路、放电线路未安装短路保护装置。结构项目不合格原因是整车企业在生产及出厂检验时对脚蹬触地检测项目把关不严导致不合格。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何颖思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林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