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发文,药店监管趋严

日前,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加强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公开征求意见公告,明确指出,定点零售药店为参保人提供使用基金结算的医药服务的药师(含执业药师、中药师)等相关人员,需安全、高效、合理使用医保基金,严守诚信原则,不参与欺诈骗保,依据规范行医,不实施过度诊疗等内容。

据悉,医疗保障基金的规范使用对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具有重要意义,但纵观行业可发现,部分药店依旧存在套刷医保等违规违法行为。今年8月,2023年度国家医保基金飞行检查正式开始,首次将零售药店纳为检查对象。据悉,今年上半年,全国医保部门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39万家,处理违法违规机构16万家,追回医保相关资金63.4亿元。

针对套刷医保卡等现象,国家陆续出台了相关强化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的政策。《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实施意见》提出,加强对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的监管,强化定点医药机构自我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信用管理制度,对相关责任人员可按照医保协议中止医保支付资格。《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智能审核和监控工作的通知》也建议零售药店按要求向医保部门上传“进销存”数据、医保费用支出明细等信息,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探索加强对零售药店的场景监控。

(药店监管将趋严)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 涂端玉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 李波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 谢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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