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检察机关依法对曹兴决定逮捕

广东省湛江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副市长曹兴(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广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云浮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云浮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曹兴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广东检察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 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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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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