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房小心恶意毁约!广东省消委会发布5条“双节”出游消费提醒

中秋、国庆“双节”黄金假期即将到来,为引导科学理性消费,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的出游消费环境,9月25日,广东省消委会结合近年来假期出游消费维权热点难点问题,特别发出“双节”出行消费提示,从住宿预订、跟团旅游、交通出行、消费安全、权益维护等五方面对消费者作出针对性提醒。

预订住宿 谨防恶意毁约

省消委会指出,从以往情况看,“双节”假期住宿需求大,酒店价格有一定程度上涨,一些不良商家为了追求更高利润,出现“恶意违约”现象。如在确认订单后,以无房、装修、操作失误等各种理由要求消费者取消订单,随后又以更高房价接受预订,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省消委会将加强此类行为监督,同时建议消费者先通过线上旅游平台了解目的地住宿信息,优先选择信用评价良好的酒店民宿,下订前先与酒店民宿方确认房型、价格、退订条件等信息,在出游前再次与酒店民宿方确认订单状态,以防被临时加价、取消订单或以次充好等。

跟团出游 保持理性严谨

“双节”假期期间,不少消费者会选择跟团出游,对此应注意:一是尽量选择资质好、规模大、信誉高的旅行社,及时查验旅行社相关证照是否齐全;二是理性看待旅行团成本,根据需求选择行程价格合理的线路,不应过分追求低价,以免影响出游体验或者遭遇消费陷阱;三是签订合同要细致严谨,在合同中应明确行程规划、食宿标准、购物安排、违约金比例等事项,同时要将广告、口头承诺内容写入合同,对于一些容易引发纠纷的事项,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自驾出行 坚持安全第一

“双节”假期出游人数多,交通拥堵及事故易发,省消委会建议广大消费者:一是在出行前提前关注高速公路、通往景区的道路以及天气情况,合理安排出行路线和时间,尽量避开出行高峰;二是自驾游出行时要检查好车辆情况,合理安排出游路线,提前掌握目的地的交通政策,出游期间不疲劳驾驶、不超速、不超载,时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三是出游前尽量购买人身意外险,并问清保险理赔范围,保障好自身合法权益。

就餐购物 注意质量安全

“双节”期间,各大景点、景区客流量剧增,广大消费者出游就餐时,要注意饮食卫生和食品安全,选择证照齐全、明码标价的餐厅,注意观察食物性状是否异常、食材是否新鲜,提倡使用公筷,拒绝食用野味。在景区购物时,要注意保持理性,不要冲动消费,不轻信商家虚假宣传,尤其是不要盲目听从他人劝说,购买价格过高的特产、保健品或旅游纪念品等。

处理纠纷 务必冷静理性

省消委会表示,节假日期间,是旅游消费高峰期,在市场需求突增的情况下,商品和服务可能跟不上要求,容易产生消费纠纷。一旦发生消费纠纷,消费者务必保持冷静理性,可先与商家和平协商,若协商不成,可拨打当地12315、12345热线或向属地消费者组织投诉,寻求帮助。此外,消费者要树立证据意识,无论外出旅游还是日常消费,都应主动索要并妥善保存各项消费凭证,以有利于维护自身权益。

同时,省消委会向广大经营者发出呼吁:在假期经营活动中,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恪守诚实信用原则,加强商品和服务质量管控,畅通售后服务和纠纷解决渠道,切实维护好消费者各项合法权益。其中,住宿经营者应公平、合法、合理定价,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更不得虚假宣传、随意变更合同甚至是恶意毁约;餐饮经营者要强化餐饮节约意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证餐厅环境、用餐服务、食材加工等方面符合相应卫生要求,确保游客健康;景区、景点经营者要坚持诚信经营,不诱导冲动消费,如出现产品质量等问题,应及时妥善处理,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何颖思 通讯员:粤消宣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 张映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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