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东高考11月1日起报名

9月22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发布《关于做好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广东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简称普通高考,下同)报名工作将于2023年11月1日至10日进行。

严防“高考移民”“人籍分离”

2024年广东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至10日。考生报名包含系统注册、网上报名和确认报名共3个步骤,其中系统注册和网上报名的时间为11月1日至10日,确认报名时间为11月6日至10日。

拟参加 2024 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的多类考生须按上述时间报名。包括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高考)考生;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考生;高职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录取(简称依学考成绩录取)考生;高等学校单独组织考试(含免试)及单独录取的保送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高水平运动队(单招)、 职教师资、残障(单招)、消防救援(单招)等类型考生;报考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及中高职贯通三二分段高职学段考生;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录取并于2024年进入高职阶段学习学生。

《通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报名前,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与公安、人社、医保等部门沟通协调,建立健全报名资格联审工作机制;要加强高中阶段学校学籍管理,结合学籍管理系统数据,对辖区内各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和学生实际就读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核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各地招生考试机构要积极协调公安、人社等相关部门,明确职责分工,严把资格审核关,严防“高考移民”;要不断优化报名资格审核流程,提高工作效率,让“数据多跑路,考生少跑腿”。

同时,加强报名点管理。报名点一般设置于高中阶段学校和市县招生考试机构,不得在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报名点。

《通知》要求,严把资格审核关各地招生考试机构要积极会同相关单位和部门认真做好考生资格审核工作。要对照高考报名条件认真审核报考人员的户籍、学历、学籍等信息及其他报考资格材料。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不予报名。对于凭虚假材料报名或通过办理非正常户口迁移手续等违规手段获取广东高考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高考报名、考试及录取资格。

其中,要严格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审核。为确保高考报名时学籍数据完整、准确,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有关高中阶段学校应尽快核准完善本地学籍数据,确保10月20日前完成学籍数据的更新校验工作。高考报名前,各地要对辖区内各高中阶段学校学籍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坚决杜绝“在册不在校、人籍分离”现象。各高中阶段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教学管理规定,认真审核考生的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审核结果由校长签名确认。

要加强户籍由外省迁入广东考生的资格审核工作,严防“高考移民”。各地招生考试机构、各中学、各报名点要对照高考报名条件,认真审核考生的户籍、学籍(学历)和实际就读情况,凡不符合广东高考报名条件的一律不予报名。要主动协调公安部门,严格审核考生户籍信息的真实有效性,重点核查高中阶段户籍由外省迁入广东考生是否符合迁户政策。凡属弄虚作假或以高考为目的非法迁移入户的,一律取消其高考报名资格。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报名点应及时将审核结果告知考生,尤其是对只能报考高职(专科)批次院校的考生,应明确告知后果(若报考,将无法报读本科批次院校)。

除教育部批准的类型外严禁非应届毕业班在校学生报考

《通知》提出,同时,要做好随迁子女报考资格审核。各地招生考试机构要积极协调公安、社保、医保等部门,充分利用网上系统和电子数据进行联审,简化审核流程。审核过程中,发现随迁子女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及证件不齐全或弄虚作假的,一律不予报名,已经报名的,取消报名资格。各高中阶段学校可提前组织随迁子女考生进行材料初核,引导不符合广东报考条件的学生尽早回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报名。

要加强考生毕业生身份审核。除报考高校少年班、数学英才班、数学领军计划、物理攀登计划、物理学科卓越人才培养计划等教育部批准的类型外,严禁非应届毕业班在校学生报考。凡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学生,在其应届毕业当年不得报名参加高考。中学有组织非毕业班学生报考行为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严肃追责。高等学校新生报到时将核验考生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或高中同等学力证明,无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或高中同等学力证明的考生将不予报到和注册。

《通知》要求,做好报名信息核验和建档工作。考生档案,包括考生信息(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是考生考试、填报志愿、投档录取、入学报到、电子注册、学籍管理、学历证书等相关工作办理的重要依据。考生信息错漏可能导致考生无法正常考试、无法填报志愿、无法在教育部备案,毕业时无法获得毕业证书等各种问题。

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高度重视考生信息数据的采集和建档工作,建立健全考生信息核准检验机制。各报名点、各有关中学要认真指导考生完成报考信息的填写、校对工作,指定专人负责考生信息的核准工作,确保考生信息真实准确。

哪些考生可报考广东2024年普通高考?

《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规定》明确,广东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如下。

(一)下列人员可以在我省报名普通高考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中阶段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广东省户籍,且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广东(即身份证号码的前两位为44)。

2.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下同)属于符合《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实施办法》(粤府〔2023〕29 号)规定的人才优粤卡持有人,或是经省或地级市人民政府认定的符合《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粤发〔2008〕15号)规定的高层次引进人才。

3.父母一方属于驻粤部队现役军人,报考人员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

4.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的考生,须符合以下要求:

(1)应届毕业生

①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连续3年学籍(时间计算到高考当年8 月31日,下同)并实际就读,且高考报名截止(2023年11月10日)前具有我省户籍的。

②考生父母(含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为广东户籍,考生取得我省户籍满1年、学籍满1年不足3年并实际就读的。即考生于高三年级开学前(时间统一截至2023年8月31日)已将户籍迁入我省,且高三年级开学前已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连续实际就读。

③考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均非广东户籍,但考生取得我省户籍满2年、学籍满2年不足3年并实际就读的。即考生于高二年级开学前(时间统一截至2022年8月31日)已将户籍迁入我省,且高二年级开学前考生已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连续实际就读。

(2)往届毕业生

①持我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的。

②持外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户籍迁入我省满18个月(时间计算到高考当年8月31日),且高考报名时高中阶段学校毕业满 1 年的。

(3)同等学力人员

①户籍迁入我省满3年(时间计算到高考当年8月31日),且在我省参加中考,高考录取时考生须初中毕业(含结业)满 3 年,并取得我省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证明的。

②户籍迁入我省满18个月(时间计算到高考当年8月31日),高考报名时初中学校毕业(含结业)满4年,并取得高中同等学力证明的。

5.符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137 号)报考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6.持有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同时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并在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的香港、澳门学生。

7.持有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同时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并在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的台湾省籍学生。

8.在我省定居,并在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且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侨民。

9.在我省内地西藏、新疆高中班就读的毕业生,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但不在我省录取。

10.在我省就读,符合《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应届毕业生升入高职院校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的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3+证书”考试。

11.在我省就读,符合高校(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东南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少年班、(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数学英才班、清华大学数学领军计划、清华大学物理攀登计划、北京大学物理学科卓越人才培养计划等报考资格的非高三毕业班学生,可根据招生院校提供的资格考生名单报考,考生如需参加文化课统一考试,考试成绩只能作为报考高校少年班、数学英才班等的录取依据,不能作为当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其他院校录取的依据;清华大学数学领军计划的非毕业班资格学生只参加高考报名,不参加文化课统一考试。

12.其他符合教育部报考规定的。

(二)下列人员不得在我省报名普通高考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中阶段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中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班学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不符合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

(三)其他事项

1.驻粤部队现役军人身份由省军区统一核准确认。

2.本文提及的高中阶段学校包括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 (含职业高中、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技师学院)。

3.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工作依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基函〔2019〕129 号) 执行,具体考核认定办法以各地市教育局为准。

4.具有我省户籍的应、往届毕业生,如户籍迁入时间或学籍 (学历)未达到上述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但只能参加高职院校(专科)批次录取,不能参加本科批次录取。

5.学制少于三年的高中阶段学校,其应、往届毕业生初中毕业不满3年的(时间计算到高考当年8月31日),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但只能参加高职院校(专科)批次录取,不能参加本科批次录取。

来源/南方+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苏俊杰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赵小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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