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海绵城市建设!广东发布“生物滞留生长介质”团标

建设“海绵城市”是现代城市建设的重要举措,与人民生活和社会经济发展息息相关。9月20日,广东省标准化协会发布团体标准《海绵城市建设用生物滞留生长介质 要求》和《海绵城市建设用生物滞留生长介质 评价》。所谓生物滞留生长介质,是指通常用泥沙、有机物和其他有助于保持水分、截留吸附污染物和促进植物生长的腐殖材料加工配制而成的“人工土壤”“土壤代用品”。

专家组评审认为,该两项团标填补了该项内容国家标准的空白,为海绵城市建设和市场所急需,对推动海绵城市建设具有提供技术支撑的积极意义和作用。

生物滞留生长介质是海绵城市建设的重要原材料

海绵城市建设的重要措施就是建设具有“渗、滞、蓄、净、用、排”水功能的生物滞留系统。生物滞留系统发挥功能的关键就在于生物滞留生长介质。生物滞留生长介质具有良好的透水、渗水、净水、蓄水功能并含有适量的有机质和微量元素,适合植物和微生物成活和生长。生物滞留生长介质作为海绵城市建设的重要原材料,在一定程度上关系到海绵城市建设的成败。

然而,这一作为重要原材料使用的产品,一直未有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据了解,不少地方生物滞留设施所使用的产品由施工单位自行生产,通常是将在市场购买的生长介质原料运到施工现场后简单搅拌后直接使用,既无严格配比又无产品品质检测,生长介质的质量难以保障。实践表明,尽快制定生物滞留生长介质标准,保障和提高其质量水平,已成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当务之急。

有鉴于此,珠海市清创智慧海绵技术研究院、广州市城建规划设计院、中铁水务集团、广州市增城排水公司等14家单位联合组成编写组,在经深入调查研究和参阅欧美等地相关技术质量标准资料基础上,编制了上述两项标准,作为广东省标准化协会团体系列标准发布。

核心技术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海绵城市建设用生物滞留生长介质 要求》规定了海绵城市建设用生物滞留生长介质的技术要求、检测方法、检验规则、生产、包装、储存和运输以及使用要求等内容。在核心技术指标性能要求方面,该团标规定生物滞留生长介质在松散状态时,体现透水性的土壤入渗率应达到150mm/h~360mm/h,体现保水性的土壤饱和含水率应不小于40%,宜为50%~60%,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在环保卫生要求方面,团标要求采用污泥、淤泥作为生长介质原材料的,应经无害化处理、改良、熟化,技术指标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要求,无明显异臭气味,避免滋生蚊蝇,对镉、铅、汞等8种重金属含量规定了严格的控制要求。

同时发布的《海绵城市建设用生物滞留生长介质 评价》规定,要通过开展评价活动推动《海绵城市建设用生物滞留生长介质 要求》的实施。评价内容包括技术要求评价、服务要求评价、效果要求评价、经济可比性评价等。

据悉,该两项标准在制订过程中收到来自职能监管部门、科研院所、设计院和用户等多方面的专家反馈,并对两项标准的完善提出了宝贵意见和建议。专家均对两项标准的制订表示肯定和欢迎,并认为技术指标和要求既有先进性又切合实际可行。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刘春林
图片由广东省标准化协会提供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彭文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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