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特别的开学“礼物”!前进司法所送法进校园

又是一年开学季,普法教育总先行。前进司法所就组织社区法律顾问为羊城花园小学的同学们送来了一份特别的开学“礼物”!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法治建设,9月7日下午,前进司法所联合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在辖内羊城花园小学开展以“防范校园欺凌 共筑平安环境”为主题的法治讲座。社区法律顾问张俊强律师为该校六年级130多名学生送上一堂精彩的反欺凌法治教育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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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校园欺凌?”“给同学起绰号,算校园欺凌吗?”“如果受到同学欺负,你会怎么办呢……”讲座一开始,张俊强律师抛出了一个个问题,引发全场师生思考。面对提问,同学们纷纷举手、踊跃发言,就自己对校园欺凌的理解做出回答。

不少同学认为,校园欺凌就是“打架”“辱骂”等。张俊强律师告诉同学们,校园欺凌是指在校园内外,学生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各种手段,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除了暴力行为,用言语辱骂、用行动侮辱他人、损坏同学财物等行为,都属于校园欺凌的范畴。它有以下4种常见情形,包括:肢体欺凌。推撞、拳打脚踢、抢夺财物等;言语欺凌。当众嘲笑、辱骂以及替别人取侮辱性绰号等;社交欺凌。孤立、令其身边没有朋友;网络欺凌。在网络发表对受害者不利的网络言论、曝光隐私以及对受害者的照片进行恶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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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接着,张俊强律师现场播放校园欺凌有关电影《少年的你》片段,利用电影主人公遭遇,剖析在欺凌事件中不同角色(欺凌者、被欺凌者、旁观者、协助者、附和者等)的心理特征,让同学们直观感受到校园欺凌带来的危害。同时他又讲解了不同角色将要承担的后果,叮嘱同学们要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

据介绍,根据校园欺凌行为情节的轻重,危害的大小,校园欺凌要承担民事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构成犯罪还要承担刑事法律责任。张俊强倡导同学们:要正确看待欺凌的性质,自觉反对校园欺凌行为,做一个学法、懂法、守法的好少年;与同学相处要互尊互爱,若发生矛盾,冷静沟通,寻求解决办法;日常要提升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平时加强身体素质训练,以便在危险的时刻进行自我保护。

若遭遇校园欺凌,又该如何应对呢?张俊强提醒同学们,如果遇到校园欺凌要以自身安全为先,冷静判断危险,第一时间向父母、老师、学校如实报告情况,还可拨打110或全国检察服务电话12309、青少年服务热线12355等进行求助。同时要协助相关机关收集、固定证据,勇于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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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让同学们更深刻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讲座中还穿插了知识问答,同学们踊跃参与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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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进司法所工作人员还为同学们发放了图文结合、通俗易懂的普法宣传资料,受到孩子们的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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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场宣讲通俗易懂、深入浅出,增强了同学们对校园欺凌的认知和防范能力,提升了学生明辨是非、自我保护的法治观。下一步,前进司法所还将继续推进法治进校园活动,不断提升学生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能力,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图文记者 曾雯雯】
【编辑 陈爽】
消息来源:前进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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