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机构改革迎来新进展。
8月18日,在广州市越秀区沿江西路137号,原“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牌匾已被更换为“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此外,原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营业管理部牌匾被更换成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营业管理部,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辖内19个地市分行也同步挂牌。
这意味着人民银行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支机构恢复省级分行制度,省内原有的城市中心支行更名为市分行。至此,运行20余年的人民银行大区分行成为历史,省分行制度再度回归。
今年3月的机构改革方案明确,统筹推进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改革。根据改革方案,撤销中国人民银行大区分行及分行营业管理部、总行直属营业管理部和省会城市中心支行,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省级分行,在深圳、大连、宁波、青岛、厦门设立计划单列市分行;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分行保留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牌子,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与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合署办公。
此前,人民银行原有九个大区分行,分别是上海分行、天津分行、沈阳分行、南京分行、济南分行、武汉分行、广州分行、成都分行、西安分行;总行直属营业管理部有两个,分别位于北京和重庆。
有接近人民银行相关人士告诉记者,此前已陆续将大区分行的部分业务权限恢复至省会城市中心支行层面,因此,此次省分行挂牌在省级业务交接层面并不存在太多变动。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 林晓丽 王楚涵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 龙嘉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