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广大群众游泳卫生安全,减少介水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近日,番禺区疾控中心联合番禺区卫生监督所及街道卫生监督协管员对辖区内游泳场所开展现场卫生检查和水质检测工作。


卫生检查和水质检测
本次抽检采用“双随机”方式进行,检测项目包括浑浊度、pH值、尿素、游离性余氯、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
截至7月31日,番禺区疾控中心已完成了辖区内212家游泳场所水质检测。检测过程及结果按照游泳池水质的卫生标准《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GB 37488-2019)、进行评价。有部分泳场存在个别指标未达标情况,会在整改完成后进行复检,确保游泳池水质合格达标。
不达标项目主要为余氯、尿素以及pH值。那么这些检测指标结果有什么意义呢?
区疾控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余氯主要反映消毒活性物质对泳池水的持续消毒能力。若含量偏低,表明消毒效果差,此时池水容易滋生病菌;若含量偏高,则会对眼睛、呼吸系统、皮肤黏膜等产生刺激。正确规范消毒,将余氯值控制在规定范围(0.3-1.0mg/L)内,能有效抑制水中的微生物生长。
据介绍,尿素主要是由人体尿液和汗液带入泳池。当泳池水中的尿素含量过高时,尿素中的氨会与含氯消毒剂形成氯胺类物质,可能会刺激皮肤黏膜,从而引发皮肤过敏等不适。尿素超标的游泳池大多数存在共性现象,如游泳人流量较大、泳客入水前未经淋浴及浸脚池、池水更换不及时等。
在游泳水消毒处理时,大多数消毒剂的杀菌作用取决于pH值,因此使pH值保持在某种消毒剂的最佳有效范围内,才能保证发挥高效的消毒效果。另外,pH值太高或太低也会对人体皮肤产生刺激。
泳池中的水随着人流量的增加而净化负荷增大,那么泳池如何在人流“爆棚”情况下确保游泳者安全畅游呢?首先游泳场所卫生管理工作人员应该定期规范地对泳池进行清洁、消毒、换水等日常处理及维护工作。区疾控中心表示,除了有关部门对游泳场所开展专业的监督检查外,每一名泳客其实都是泳池卫生的“监督及维护者”,泳客自身应在游泳过程中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维护自身健康权益。
区疾控中心建议,游泳者进场活动应自觉遵守游泳场所的各项规章制度。最重要的是做好个人防护,活动前应淋浴更衣,穿着泳衣、泳裤,戴泳帽,经浸脚池消毒后方可入场。游泳者应确保身体状况适宜进行游泳活动。患有肝炎、心脑血管疾病、性病、皮肤癣疹、沙眼等各类传染性疾病不应进行游泳活动;此外,严禁在游泳池内出现吸烟、吐痰、大小便、大声喧哗等不文明行为,严禁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自觉保持游泳场所清洁卫生。
文/图:番禺融媒记者 刘莉 通讯员 黄静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