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城街长岗村摇珠分房公告和方案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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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北站综合交通枢纽开发建设项目

(天贵路万达城西侧)长岗村安置区

摇珠分房活动公告


广州北站综合交通枢纽开发建设项目被征收房屋权属人:

为维护被征收对象的合法权益,确保居民安置房分配工作顺利进行,受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委托,花城街道办事处定于2023年7月12日上午在长岗雅苑开展广州北站综合交通枢纽开发建设项目(天贵路万达城西侧)长岗村安置区定房的顺序号摇珠活动,2023年7月22日上午在长岗雅苑开展广州北站综合交通枢纽开发建设项目(天贵路万达城西侧)长岗村安置区定房的房号摇珠活动。


本次摇珠待分配的安置房位于长岗雅苑,待分配的安置房房源按照户型65㎡(52套)、85㎡(146套)、110㎡(172套)、140㎡(86套),共计456套安置房。请于2023年7月10日前已签约并选择房屋安置方式,同时完成房屋移交手续的广州北站综合交通枢纽开发建设项目的被征收房屋权属人,于2023年7月6日至10日内(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征收补偿安置合同、公证材料(如涉及需办理相关公证事项的),到长岗村委会登记并签领相关资料。活动实施方案会同步在长岗村党群服务中心公示栏公开发布。


    特此公告。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花城街道办事处

2023年7月6日                      

广州北站综合交通枢纽开发建设项目

(天贵路万达城西侧)长岗村安置区

摇珠分房活动实施方案


    为确保广州北站综合交通枢纽开发建设项目居民安置房分配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被征收对象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北站安置区项目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花府办〔2016〕44号)等有关规定,制定了本实施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实施方案适用于2023年7月10日之前已签约并完成房屋移交手续且选择房屋安置的广州北站综合交通枢纽开发建设项目长岗村安置区被征收房屋的长岗村权属人(下称征收房屋权属人)。

    本次摇珠待分配的安置房位于长岗雅苑,待分配的安置房房源为65㎡(52套)、85㎡(146套)、110㎡(172套)、140㎡(86套),共计456套房。


二、适用对象

      参与摇珠分房的摇珠人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揺珠人原则上必须是征收补偿安置合同的签约人或签约人(已故)的继承人。

    (二)摇珠人因故不能亲自参加摇珠分房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摇珠。上述涉及委托事项办理的,在登记资料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材料。


三、摇珠原则及程序


(一)摇珠原则



    1.本次摇珠分房活动坚持依法、公平、公正、公开的基本原则,在广州市花都公证处全程监督公证和广东合誉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进行。摇珠现场有不同户型房源实时房源销控信息。摇珠人根据已选择的安置房在对应的摇珠箱进行摇珠。摇珠的“珠”面上显示的结果为被征收房屋权属人分得的安置房信息(例如“珠”面显示“3-801,110㎡”,表示分得的安置房为长岗雅苑3栋8层01房,面积110㎡)。

    2.顺序号摇珠、房号摇珠全过程,由广州市花都公证处全程公证,并受同一批次的其他摇珠人共同监督。

    3.在房号摇珠活动中未在规定的核查登记时间内报到的摇珠人,在当天所有批次摇珠结束后顺延摇珠。

    4.因故未能到场参与摇珠的摇珠人,可在本次摇珠分房工作结束后,参与下一批次安置房的摇珠分房,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房号确认原则。房号摇珠结果即为被征收房屋权属人在广州北站综合交通枢纽开发建设项目长岗村安置区最终分得的安置房房号结果。



(二)摇珠程序


    征收房屋权属人需先完成资料登记,根据征收房屋权属人在顺序号摇珠当天签到审核登记的时间先后,进行顺序号摇珠,再根据顺序号摇珠的结果进行房号摇珠,具体程序如下:

    1.资料登记(2023年7月6日至10日)

征收房屋权属人于2023年7月6日至10日携带身份证原件、所有《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原件)、书面委托材料,前往长岗村委会进行资料登记。

    2.顺序号摇珠(2023年7月12日上午)

    (1)签到审核登记。在2023年7月10日已完成资料登记的征收房屋权属人于2023年7月12日上午8:30起携带身份证原件、《长岗安置房序号抽签出入证》原件、书面委托材料,前往长岗雅苑签到审核登记成为摇珠人并于左胸前贴上“签到臂贴号”。

    (2)顺序号摇珠活动。摇珠人按照顺序号摇珠当天签到审核登记的先后顺序,进行顺序号的摇珠。

    3.领取《摇珠资格证》(2023年7月13日至21日)

    已取得《顺序号确认书》的征收房屋权属人于2023年7月13日至21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广州北站综合交通枢纽开发建设项目长岗村安置区顺序号确认书》(简称《顺序号确认书》),受委托的摇珠人须携带委托书面材料原件,前往长岗村委会签领《摇珠资格证》。

    4.房号摇珠(2023年7月22日上午)

    (1)房号摇珠活动。摇珠人于2023年7月22日上午8时起携带本人身份证、《广州北站综合交通枢纽开发建设项目长岗村安置区摇珠资格证》(简称《摇珠资格证》),受委托的摇珠人须携带委托书面材料原件,按规定时间前往现场签到区进行签到、资格核查并于左胸前贴上“顺序臂贴号”,根据工作人员指引上台进行房号摇珠。

    (2)登记确认摇珠结果。摇珠结束后,摇珠人须填写《广州北站综合交通枢纽开发建设项目长岗村安置区房号确认书》(简称《房号确认书》),以备后续办理安置房相关手续。

    登记结束后有序离场。摇珠登记确认结束后,摇珠人应按照现场指引有序离场,不得在场内逗留。


四、摇珠时间

    (一)顺序号摇珠时间:2023年7月12日上午

    (二)房号摇珠时间:2023年7月22日上午

五、摇珠地点

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天贵北路长岗雅苑。

六、温馨提示

    (一)参加顺序号摇珠时,摇珠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长岗安置房序号抽签出入证》原件 ,受委托的摇珠人须携带委托书面材料原件,到签到区登记核查摇珠资格,进行顺序号摇珠。

    (二)参加房号摇珠时,摇珠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摇珠资格证》,受委托的摇珠人须携带委托书面材料原件,到签到区登记核查摇珠资格,进行房号摇珠。

    (三)摇珠期间,为保障摇珠分房有序高效开展和现场人员安全,请摇珠人不要携带未成年人和宠物到场。

    (四)由于摇珠分房程序时间较长,请身体有特殊情况的摇珠人自备应急药物,并对自身的健康和安全负责。

    (五)进入摇珠主会场须接受安检,摇珠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如打火机、汽油等)、有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如有发现,违规物品将予以没收,责任自负。

    (六)本实施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花城街道办事处所有。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花城街道办事处

2023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