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南沙区医疗卫生队伍建设,缓解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人员紧缺的现状,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公开招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69名。

一、招聘岗位、对象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广州市南沙区卫生健康局公开招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2023年广州市南沙区卫生健康局面向抗疫一线医务防疫人员招聘职位表》(附件2)。
(二)招聘对象和要求:
资格条件中的招聘对象,包括应届毕业生、往届生、不限、参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
1.应届毕业生:
(1)指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含)期间取得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包含国(境)外符合条件的毕业生。
(2)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港澳2023年应届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需在2023年12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否则取消资格。
2.往届生:指报考前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并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具备相关的资格证和执业证(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3.不限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4.参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指疫情防控期间,在南沙区属各类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中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承担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样本采集和病原检测等任务,并根据《关于建立传染病疫情防治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4号),曾按一类一档标准在广东省领取临时性工作补助,且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第九条规定,尚未入编的医务防疫人员。截至报名首日报考人员必须为南沙区在职在岗人员。
▲所有人员均须满足报考职位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岗位薪酬待遇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招聘的人员采取定编定岗不定人的政策执行,办理入职手续后,按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待遇执行。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及技能要求。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中规定的户口迁入条件。
7.报考人员年龄规定:
(1)应届毕业生和初级职称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中级职称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
(3)高级职称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
8.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东省公安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中医药局转发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粤卫科教函〔2022〕14号)(网址链接为:http://wsjkw.gd.gov.cn/zwyw/content/post_3954401.html)文件精神,此次公开招聘将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符合政策的考生可报考相应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资格条件:
各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23年广州市南沙区卫生健康局公开招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2023年广州市南沙区卫生健康局面向抗疫一线医务防疫人员招聘职位表》(附件2)。年龄、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至报名首日。
(三)不得报名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近2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属南沙区区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编人员(含定编定岗不定人人员)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首日。
四、招聘公告
(一)公告时间:10个工作日(2023年6月20日至7月5日)。
(二)公告发布网址:
1、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业务专题栏目下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版块);
(http://rsj.gz.gov.cn)
2、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官网(政务公开栏目下的通知公告板块)。
(http://www.gzns.gov.cn/zwgk/tzgg/index.html)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方式、确认及打印准考证:
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注意关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官网信息。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职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职位。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3),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2.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招聘职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能报名。对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如在面试前资格审核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3.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网上确认流程一经完成,不得改报。
4.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处理。
5.网络报名环节不做人工资格审核,由报名系统自动初审,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未按招聘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导致未通过网络初审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6.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达到1:3以上(含1:3)才准予开考,对于专业技术岗位在首次公开招聘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
附件1、2、3及考试、体检和考察、公示、递补、聘用、注意事项等相关信息搜索“http://rsj.gz.gov.cn/ywzt/rszdgg/sydwgkzp/sydwzpgg/content/post_9059502.html”了解详情。
出品:南沙区融媒体中心
编辑:cyjy
来源:南沙区卫生健康局
投稿邮箱:nanshanet@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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