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电动车!致黄埔区全体居民的一封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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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

电动自行车因经济便捷

逐步成为短途出行的代步首选

但电动自行车电池充电不规范等问题

造成火灾事故频发


   

案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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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28日1时09分许,位于广州市黄埔区企岭南四巷20号一楼楼梯间罗某某停放的电动自行车锂电池热失控引发火灾,黄埔区消防救援大队到场处置,此次火灾共造成3人逃生时受伤,另有7人因吸入浓烟后感觉不适(以上10人均在医院观察后无大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决定分别给予罗某某、房主苏某某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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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2日00时01分,位于广州市黄埔区大沙街道姬堂长康十七巷11号一楼楼梯间韦某某停放的电动自行车电池热失控引发火灾,黄埔区消防救援大队到场处置,未造成人员伤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对韦某某过失引起火灾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


   


由电动自行车引起的火灾事故

不容忽视

黄埔区消防救援大队发出

致黄埔区全体居民的一封信

亲爱的黄埔街坊:


安全无小事,每个人都是自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目前,随着电动自行车数量的增长,非法改装、入室充电、电池短路等乱象引发的火灾事故和交通事故频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给社会的安全管理带来了巨大压力。


1.出租屋要按要求足量配备相关消防器材(灭火器、应急安全逃生绳或逃生梯、火灾应急报警器或电铃、应急疏散照明等),防盗网处需按规定设置逃生窗,房间内应安装独立式或联网式烟感报警装置;


2.电动自行车及其电池一律不得入楼入户,严禁在安全出口、疏散走道、楼梯间停放电动自行车、为电动自行车或蓄电池充电;


3.按要求做到三清三关,日常注意清走道、清阳台、清厨房,外出注意关电源、关气源、关门窗;


4.按要求安装漏电保护装置,严禁在房间内私拉乱接电线、飞线为电动车充电


5.不购买和使用非标及超标电动自行车、废旧电池、无合法来源电池,不改装电动自行车,电池电路改装,容易造成线路超负荷,进而引发火灾;


6.出租屋应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存在严重火灾隐患可能威胁公共安全的,须及时消除隐患,生产、经营、储存、加工场所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内,经营场所确需设置在同一建筑内,必须分开设置疏散楼梯;


7.发生火情时,请第一时间拨打119电话报警并从疏散通道有序撤离,切忌返回寻找财物,若所有逃生路线都被大火、浓烟封锁时,请立即返回室内关紧大门或逃往天面开阔区域,使用大手电筒、挥舞鲜艳衣物、大声呼喊、敲击金属物品等方式向屋外发送求救信号,千万不要盲目跳楼。


黄埔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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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区消防救援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