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六a新车获“宽限”了?并没有
语音播报

5月8日,生态环境部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实施汽车国六排放标准有关事宜的公告》(下称《公告》)。《公告》宣布,自2023年7月1日起,全国范围全面实施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禁止生产、进口、销售不符合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的汽车。《公告》同时指出,针对部分实际行驶污染物排放试验(即RDE试验)报告结果为“仅监测”等轻型汽车国六b车型,给予半年销售过渡期,允许销售至2023年12月31日。

对于该公告,一些自媒体将之理解成“部分国六a车型可以获得销售过渡期”,事实是否如此呢?

其实并非如此,《公告》的表述相当明确:只有部分国六b车型——也就是符合RDE试验标准限制“仅监测”要求的那部分国六b车型,才可以获得销售过渡期。这一规定其实源于2016年12月的《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 18352.6—2016)。按照当时这份标准的要求,自2023年7月1日起,所有生产及销售的轻型汽车RDE试验结果均应为“满足标准限值”,无论国六a还是国六b,就连“仅监测”车型也不能在今年7月1日后继续生产及销售了。

而此次《公告》是给符合满足国六b排放、符合“仅监测”标准、未符合“满足限制标准”的车型一点“宽限”。但请注意,国六a车型没有被涵盖在内。广汽研究院院长吴坚也表示,“我个人理解,从7月1日起,所有国六a车型都不能够生产和销售。国六a车型并没有从《公告》中受益。”

本次“宽限”,可能来自中汽协此前的建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以下简称“中汽协”)5月10日发文称:秉着为行业反映实际困难,推动解决实际问题的原则,中汽协此前曾提交《关于轻型车RDE实施问题相关建议》至相关主管部门,希望结合实际情况,给予RDE“仅监测”的轻型汽车国六b车型半年销售过渡期。生态环境部等主管部门,根据行业发展实际,密切关注行业动态,经过多方调研和了解,秉着为行业纾困和解决实际问题的原则发布了该政策。

根据中汽协提供的数据,截至2023年1月底,不满足RDE要求的库存车辆超过189万,含已采购部件的库存超过200万。

中汽协调研后了解,此轮库存压力主要由汽车市场整体表现、产品生产切换需时、部分地区降价行为加剧消费者持币待购等因素造成。

记者从中汽协获悉,自国六标准发布起,多数企业已经直接按照国六b标准要求进行产品研发和生产,相当于提前实施了国六b标准,国六b车辆已经占领了市场主要份额:标准实施至今,轻型车国六b车型占比超过95%,国六b车辆市场占比超过90%。换言之,目前市面上库存车大部分是国六b车型,销售压力并不全部来自排放切换。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周伟力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周伟力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陈白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