赋能赋权,助力加速崛起!《广州市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5月1日开始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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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广州市增城区获悉,《广州市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日前已获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通过,将于5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三十六条,重点从管理体制、开发建设、产业发展、科技创新、服务保障等方面,对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增城开发区”)建设改革发展做出明确法律规范,实施后将为推动增城开发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全方位、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跳动新时代强劲脉搏

增城开发区正加速崛起

增城开发区位于广州东部,南与东莞隔江相望,西连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中新知识城,毗邻香港及深圳、东莞等珠三角东岸重要城市,地处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区域,是广州重点打造的枢纽型网络城市骨干节点,也是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的重要节点。

作为广州三大国家级开发区之一,增城开发区自1988年创建以来,从未停止改革发展的步伐。特别是去年以来,增城开发区提出“一区多园,扩容提质”战略部署,将广州东部枢纽核心区、广州东部公铁联运枢纽等平台纳入委托管理范围,由原来的99平方公里拓展至302平方公里,国家级产业发展平台承载力显著增强。


如今,随着一幢幢厂房拔地而起,一条条公路四通八达,一个个项目落地生根,增城开发区正加速崛起,成为增城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重要支撑级。根据商务部2023年1月发布的最新综合评价结果,增城开发区在全国国家级开发区位列第66名,自2016年来排名跃升123位,已连续2年稳居全国中上游行列。

当前,增城正迎来发展的机遇期、黄金期。《条例》的实施,将进一步推动增城开发区充分衔接广州东部枢纽等重大发展规划,高标准打造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广深联动发展示范区和粤港澳大湾区新兴智造高地,在推动增城经济高质量发展中更好发挥引领带动作用。

加大赋能赋权力度

推进管理体制机制创新

一直以来,体制机制的不健全是制约增城开发区发展的关键因素,为进一步理顺厘清增城开发区管理职责,提高行政效能,推动增城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条例》重点对管理体制机制方面做了授权性规定和相应制度设计。

《条例》明确规定,增城开发区管理机构——增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在增城开发区行使市人民政府交由行使的管理权限,相关市级经济、建设管理权限目录应当在条例施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制定公布。《条例》还授权增城开发区复制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中新广州知识城的制度创新成果,行使广州市赋予其他国家级经济功能区的市一级权限。该规定能够有效平衡广州市优质资源配置,促进各经济功能区联动发展和产业合作。


此外,在总结其他经济功能区改革经验的基础上,《条例》创新提出增城开发区一体化运作管理机制,该制度设计能够从根本上避免部门间推诿扯皮或流程反复等问题,大大提高审批效能,最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目前,管委会已单独成立了5个部门,专职服务增城开发区做好政策研究、园区发展、投资促进、科技创新、企业服务等工作,同时,增城区内14个部门加挂增城开发区牌子,为增城开发区的建设发展提供专业保障。

强化政策要素支持

提升产业发展承载能力

承载着233个重大项目、总投资超1.2万亿元的广州东部枢纽已基本完成规划编制,并上升为全市重点发展平台。集铁路、公路、航空、水路等多式联运的广州东部公铁联运枢纽正加快推进土地征拆工作……

近年来,在重点平台聚能牵动下,增城坚持制造业当家,先后引进了超视界、维信诺、广州增芯等重点产业项目超600个、总投资超4500亿元,“芯车显”三大主导产业集群初具规模,牛仔服装、食品饮料、智能家居等一批传统优势产业加速转型升级、走向世界。


为进一步提升产业发展承载力,《条例》鼓励和支持增城开发区立足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重点发展智能与新能源汽车、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产业和高附加值服务业,加速产业数字化转型,推动先进制造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协同发展,建设完善广州东部枢纽、广州东部公铁联运枢纽、侨梦苑华侨华人创新产业聚集区、广州科教城等重点发展平台。

《条例》还明确,广州市人民政府除了在土地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对增城开发区的重点发展平台建设给予支持,还将加大对增城开发区的财政支持力度,保障增城开发区的建设发展用地,推动省、市级政府投资基金在增城开发区设立子基金,支持增城开发区参与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建设等。

完善服务保障体系

做强核心竞争“软实力”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做强增城开发区核心竞争“软实力”,《条例》还对人才保障、企业服务做了全面的制度安排。

人才保障方面,《条例》指出,要建立完善人才政策和服务保障体系,通过打造人力资源服务平台、制定人才奖励制度、建设人才公寓、培育人才培训机构、建立人才交流机制、引进优质教育医疗资源等方式,为人才提供户口迁移、住房、培训交流、就医、子女义务教育等服务和保障。同时,充分发挥广州科教城、增城侨梦苑等重大平台优势,全面营造拴心留人环境,让人才引得进、留得住、发展好。


企业服务方面,《条例》在明确加大金融支持的同时,也提出在税收、通关、政务等服务上为企业提供优惠和便利,具体包括:支持金融机构在增城开发区设立分支机构,建立政银担保风险共担机制,实施企业培育计划,通过政府采购、免租创业、贷款贴息、共享科研设备和仪器等方式,支持中小微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充分利用中国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再贴现等金融工具支持中小微企业科技创新和绿色发展,拓宽产业投融资渠道。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徐静 通讯员:增宣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徐静 通讯员:增宣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时秀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