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洁明了!《南沙方案》三大税收优惠政策重点要点都在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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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以下简称《南沙方案》)赋予南沙重大战略定位、给予重磅支持政策。今天,小南将以图解形式,帮助大家快速get《南沙方案》三大税收优惠政策重点要点,快来看看吧!

《南沙方案》三大税收优惠政策

原文如下:

➡ “对设在广州南沙先行启动区符合条件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广州南沙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2〕40号)

➡ “在南沙设立的高新技术重点行业企业,自2022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以下统称资格)的,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8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延长至13年。”——《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广州南沙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2〕40号)

➡ “对在广州南沙工作的香港居民,其个人所得税税负超过香港税负的部分予以免征。对在广州南沙工作的澳门居民,其个人所得税税负超过澳门税负的部分予以免征。”——《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广州南沙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2〕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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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品:南沙区融媒体中心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南沙区税务局

编辑:Kakin

投稿邮箱:nanshanet@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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