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发新规:火车站、机场到景区接驳将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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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交通运输部网站消息,日前,交通运输部办公厅、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城乡道路客运与旅游融合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充分认识运游融合发展的重要意义。加快推进运游融合发展,着力构建便捷高效、服务优质、安全有序的旅游客运服务体系,是推进交通运输与旅游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手段,是激发旅游消费潜力、释放市场活力的有效途径,对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旅游强国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提出,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密火车站、民航机场、汽车客运站等客运枢纽至重点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的旅游客运直达线路,加强城市公共交通与对外客运方式的衔接,提高旅游出行便捷性。《通知》强调,要在具备条件的汽车客运站设立高铁无轨站、城市候机楼,积极推动在火车站、民航机场设置道路客运车辆专用停车区或临时停车位,提供“公铁通”“空巴通”等联运服务,推进跨运输方式行李直挂运输,满足游客“徒手旅行”需要。支持以跨区域特色旅游功能区为重点,开通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之间的道路客运线路,积极拓展“门到门”“点到点”的定制客运服务,提升跨区域特色旅游功能区的客运网络连通度。

《通知》还要求,提高“慢游”交通网络通达深度。各地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部门要引导道路客运企业与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加强合作,根据景区、度假区需求畅通区内交通微循环。支持在国家旅游风景道开通旅游观光客运线路,在全国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开通红色旅游主题客运线路。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优化调整城市公共交通线路布局,提高城市公共交通对旅游景区景点的覆盖广度;适当延长城市公共交通夜间运营时间,服务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需求。鼓励通过增设旅游客运专线、开行定制客运线路、优化客运线路布局和运行时间等方式,提升民族村寨、古村古镇、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等乡村旅游资源的可达性。支持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及试点城市优化旅游交通体系。

《通知》进一步要求,完善节点设施服务功能。支持汽车客运站、城市公共交通枢纽、城市轨道交通场站等拓展旅游服务功能,为游客提供旅游票务预订、信息咨询、旅游集散等服务。优化完善汽车客运站服务功能,发展汽车租赁、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等业务。丰富旅游城市汽车客运站及城市公共交通设施和服务文化内涵,鼓励在站内设立沉浸式体验馆、非遗旅游体验基地等旅游设施,支持老字号企业在汽车客运站开设旗舰店、体验店,实现集客引流。因地制宜在旅游资源丰富的乡镇建设改造集客运、货运、邮政快递、旅游等功能于一体的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提供客流集散、快递寄送、旅游商品和文创产品展示售卖等服务。

《通知》还提出,丰富旅游出行服务供给。积极引导道路客运经营者与旅行社、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旅游休闲街区、酒店等加强合作,深化推广“车票+门票”“车票+门票+酒店”等一站式运游融合服务产品,针对自由行、家庭游、团队游等提供定制化的运游融合服务。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积极支持道路客运、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开设特色旅游专线、主题型专线、短途观光线路等,提高车辆舒适度,提供随车讲解等配套服务,提升游客体验。在保障安全稳定的前提下,旅游城市可结合实际需求,探索由同时获得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和导游证的从业人员,在市域范围内依法依规向旅客提供运游融合服务。

推动旅游客运智慧发展,支持道路客运、旅游、互联网企业加强合作,打造包含景点介绍、门票预订、餐饮住宿、运输服务、特产售卖、休闲娱乐等服务功能的“吃住行游购娱”信息平台,为游客提供菜单式、定制化的运游融合服务;优化旅游客运市场环境,立客运与旅游行业“红黑榜”;加强旅游与客运联合推介,打造具有较高传播力和影响力的旅游出行服务品牌;切实强化政策保障。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罗磊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陈白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