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员观察 | 注册制改革为科技创新引入金融活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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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日,中国证监会就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涉及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等主要制度规则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北京证券交易所试点注册制后,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正式启动。在中国经济转型升级、爬坡过坎的关键节点,启动这一基础制度改革,寄托着市场各方的热切期盼。(2月2日《经济日报》)

科技进步、企业创新日新月异,离不开资本市场的持续发展。注册制改革是资本市场改革的“牛鼻子”工程,也是发展直接融资特别是股权融资的关键举措。与间接融资相比,直接融资具有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机制,与科技创新高风险、高投入、高收益的特性高度契合。综合国内外的经验来看,直接融资的发展常伴随着高科技产业的崛起,科技创新和直接融资的发展是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发展直接融资,有助于加快形成创新资本,更好推动实体经济由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型。注册制改革把选择权交给市场,能够促进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协同发展,对实现经济在高水平上的动态平衡意义重大。

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是一项系统工程。注册制改革全面带动发行、上市交易、持续监管等基础制度改革,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夯实了制度基础。注册制改革的核心是信息披露,能够增强直接融资体系的包容性,引领投早、投小、投科技,但并不意味着放松质量要求。一方面,这要求进一步规范科技型公司的治理,助力形成“有进有出、能进能出”的良好生态。另一方面,这要求中介机构能够切实地归位尽责,如此方能有效提升市场包容性和审核效率,促进科技、金融与实体经济之间的高水平循环。换言之,中介机构应当好资本市场“看门人”,科学评估科技创新成果产业化的市场价值,为建立风险共担的“科技-产业-金融”运行机制提供科学精准的服务。

科技创新与资本市场的结合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现在,我国资本市场已进入“全面注册制”时间。广大企业当抓住注册制改革稳步推进和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机遇,无惧竞争、苦练内功,激活引才用才原动力,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加快建设高效的研发体系,不断把改革红利转化为发展红利。


文/广州日报评论员 杨博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 莫伟浓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 张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