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已至,增城区、番禺区教育局此前已发布相关信息,提醒广大家长注意选择有资质的正规培训机构,拒绝隐形变异违规的培训,帮助孩子度过有意义的假期。近日,海珠区、南沙区教育局也发布相关提醒,指导家长甄别校外培训机构,注重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海珠区教育局:报名校外培训做到“四要三不”
1月10日,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发布致全区学生家长的一封信。海珠区教育局在信中表示,寒假期间,为巩固和深化海珠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成效,保障家长和孩子的合法权益,区教育局提醒广大家长:寒假期间请不要参加任何形式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不为教育焦虑买单。如确需参加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以外的培训,在选择机构及缴纳费用时,敬请注意做到“四要三不”,避免不必要的风险损失。
“四要”
1、要现场甄别资质
做到“两看一签”:看证照,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应取得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并悬挂于机构明显位置,且证照地址与实际地址相符。看资质,机构办学内容应与办学许可证所载范围相符,培训人员队伍情况(含学历、专业、是否有相应层次的从业资格证、专兼职等)应向学员及社会公开,相关资质证明需张贴在机构显著位置上。签合同,合同选用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
2、要知晓收费要求
对于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3个月或60个课时,且超过5000元的费用;对于高中阶段学科类培训,可参考广州市线下义务教育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10人以下班型70元/45分钟·人,11—20人班型50元/45分钟·人,21—30人班型40元/45分钟·人,31人以上班型35元/45分钟·人,实际课程时长如有不同,按比例折算,培训机构最高可上浮10%),不得超标准收费。
3、要重视资金安全
目前经海珠区许可办学的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幼儿)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已全部设立预收费资金监管账户,可通过以下公示链接进行查看(http://www.haizhu.gov.cn/gzhzjy/gkmlpt/content/7/7961/post_7961791.html#1883)。家长须将预缴费存入监管账户中,不要存入机构个人账户或其他账户,签订合同后再付款,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并妥善保管好合同文本、刷卡单据、缴费凭证等资料。
4、要做好个人防护
参加校外教育培训时,家长应切实做好个人及孩子的健康防护。
“三不”
1、不缴纳超期超标费用
对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以各种优惠、折扣、送课方式诱导一次性缴纳时间跨度超3个月、单个科目超60课时、非学科类培训一次性收费超过5000元培训费用的,家长应拒绝支付。
2、不参加违规时段培训
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开展义务教育学科类培训。学生家长切勿购买上述时段培训课程。
3、不参加隐形变异的培训
为防范资金安全和孩子健康安全风险,请家长不要参加任何个人和机构以“家教”“组班”“活动营”“托管写作业”等名义私下开展的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活动。
海珠区教育局呼吁广大学生家长理性选择合法合规机构,按示范文本签订合同,不缴纳超期课程费用,不报读违规时段课程,并将预缴费存入机构监管账户,切实防范校外培训的风险。
欢迎广大家长监督举报,如发现校外培训机构违反“双减”政策、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请及时向海珠区“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举报电话:89185392(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举报邮箱:hzzcy503@163.com。
海珠区教育局表示,希望广大家长减轻孩子们过重的学习负担,让孩子们度过一个安全、快乐、有益的假期,共同守护孩子们的健康成长。
南沙区教育局:自觉抵制超标、超前的违规培训活动
1月9日,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发布致全区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其中提及,为切实保障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有效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帮助广大中小学生度过健康、温馨、有意义的假期,南沙区教育局提醒广大家长:
一、树立科学教育理念
孩子的学业成长,关键是让孩子专注课堂学习,养成独立思考的习惯,提高自主学习的能力,过重的校外培训负担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成长。请家长们理性看待校外教育培训的作用,不盲目跟风、攀比,自觉抵制超标、超前的违规培训活动。充分利用寒假契机,利用春节这一传统佳节,让孩子多参加体育锻炼、社会实践、文化传承活动,加强亲子互动交流,不盲目给孩子报班参加校外培训,让孩子度过一个有意义的寒假。
二、审慎甄别培训机构
必须做到“两看”:
1、看证照,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应取得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并悬挂于机构显著位置,且证照地址与实际地址相符;
2、看资质,机构办学内容应与办学许可证所载范围相符,培训人员队伍情况(含学历、专业是否有相应层次的从业资格证、专兼职等)应向学员及社会公开,相关资质证明须张贴在机构显著位置上。
三、不参加隐形变异培训
自“双减”政策实施以来,南沙区证照齐全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均已变更为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请家长不要为孩子购买学科类校外教育培训课程。不要参加教育咨询、校外托管、个人工作室等开展的违规学科培训;不参加各种“一对一”“一对多”“家政服务”“住家教师”“众筹私教”“研学”“家教”“衔接班”“活动营”“托管写作业”等隐形变异的学科类违规培训;不参加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以“素质拓展”“思维训练”等名义超范围组织的学科培训;不参加线上学科培训。
四、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不要轻信销售人员的口头宣传、广告标语、口头承诺等,在选择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和报课缴费时,务必亲力亲为、仔细甄别、眼见为实,并要求机构负责人在合同中体现承诺服务的条约。
培训费应于临近课程开班前缴纳,请家长务必抵制培训机构给予的“折扣”、优惠预存等诱惑,不要超前缴费,不要一次性缴纳超过3个月或单科目超过60课时的培训费用,不要一次性缴纳超过5000元,且应与培训机构签订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请家长必须认真完整研读所有合同条款,并主动索取正规票据,妥善保管合同、刷卡单、发票等维权凭证。
注重资金安全,按照广州市教育局等六部门联合下发的《广州市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办法(试行)》(穗教规字〔2021〕8号)要求,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预收费须全部进入资金监管专户接受“存管银行”的资金监管。请家长为孩子购买课程时,务必通过教育部校外培训家长端App进行选课缴费,切勿把资金转入资金监管专户以外的任何账户(包括私人微信、支付宝等),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校外培训家长端App
此外,南沙区教育局提醒家长做好相关疫情防控工作,教育孩子加强自我防护,要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健康度过有意义的寒假。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林欣潼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梁超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