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工作的重点已发生变化,当初因疫情防控需要所收集的个人信息又该如何处理?广东省政协委员,九三学社省委会委员,华南农业大学数学与信息学院、软件学院教授黄琼聚焦个人信息保护,提交个人提案《关于妥善处理疫情相关数据 切实做好个人信息保护的建议》,针对疫情相关数据的后续处理提出了可行性建议。
(受访者供图)
黄琼建议,首先要梳理全省疫情相关数据收集情况。尽快掌握全省各单位、各地市在疫情期间收集数据的情况,为后续做好疫情相关数据的处理工作提供参考。
在对疫情相关数据采取分类处理措施的建议方面,黄琼建议各部门各单位应以“最小够用”为原则,以“目的正当和目的限制”为准则,对疫情相关数据采取分类处理措施,“对于需要用于疫情相关医学研究的数据,在征得个人同意之后,可以继续保留,但是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和手段来保护这些数据,避免出现数据泄露。”
有关个人的重要敏感信息,黄琼认为要认真评估并及时予以删除。他表示,由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点已发生变化,之前收集的部分疫情相关数据已经完成历史使命,继续保留的意义不大。他建议全省各级政府部门和单位及时对这些数据做好梳理和评估,对于确定不再需要的数据予以及时删除;对于需要暂时保留的数据,在保留期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加以保护,且一旦保留期满,及时予以删除,切实保护好群众的个人隐私。
他还建议在健康码系统中增设撤销授权与数据删除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个人有权撤回同意个人信息处理,以及有权请求删除个人信息。”
由于健康码关联了许多重要个人信息,黄琼建议在健康码系统中增设撤销授权与数据删除功能,个人如果确定不需要使用健康码,可以自行选择删除健康码信息。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邓潇丽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邓潇丽(除署名外)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龙成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