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日获悉,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三部门联合印发了《佛山市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2023年3月1日起,佛山将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
根据《方案》,佛山将依托部门数据共享和互联网技术,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形成汽车超标排放治理监管体系,实现“检验-维修-复检”数据闭环管理,不断提高汽车排气污染的综合治理水平。
据介绍,《方案》以不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目标,以实现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闭环管理为主线,依托互联网信息技术,强化部门联防联控机制,依法对在用汽车排放进行定期检验和监督抽测,推进超标排放汽车维护修理,有助于有效减少汽车排放污染,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目前,佛山市机动车排放检验与机动车维护监管各自独立,尚未形成闭环管理,机动车污染排放监管能力仍存有提升空间。建立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形成汽车排放“检验-维修-复检”闭环管理,有利于强化部门联动协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减少超标排放汽车数量和排放总量,有效削减佛山市在用汽车污染物排放,推进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佛山市机动车排放检验已实施多年,随着监管力度不断强化,排放检验行业得到明显规范。汽车维修经营备案的一、二类汽车维修企业和从事发动机维修的三类汽车维修企业也具有一定规模数量,汽车排放有关维修技术不断强化,汽车排放性能维护(维修)示范站建设有序开展。
《方案》提出,要坚持部门联动、共同治理,形成工作合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汽车排气污染治理取得实效。依托汽车排放检验信息系统和汽车电子健康档案系统,推动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数据实现实时共享,强化闭环管理。
目前,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已建成“机动车排放检验信息系统”,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已建成“汽车电子健康档案系统”,通过网络连接和数据共享可实现检验与维护数据实时共享,形成“检验-维修-复检”闭环,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全面实施条件已具备。
《方案》明确了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定义以及排放检验与维修系统联网对接的相关要求,同时对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业务流程详细说明。
《方案》规定检验机构对检验排放检验结果超标的汽车不得出具排放检验合格报告,未经维修不得进行复检,并书面告知汽车所有人维护要求;汽车所有人或使用人到维护(维修)站对车辆进行维修;维修站出具《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并上传汽车排放维修信息;最后汽车所有人或使用人再进行重新送检。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黄健源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霍泽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