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黃道益活絡油狀告深圳黃道益不正當競爭,法院判了
语音播报

香港黃道益活絡油,在市場上有着良好聲譽及影響力,然而,香港黃道益活絡油公司卻發現深圳黃道益公司未經允許「搭便車」攀附其商譽,構成不正當競爭,為此告上法院索賠。

日前,本案歷經一審、二審,均認定深圳黃道益公司以「黃道益」作為企業字號構成不正當競爭,判決賠償香港黃道益活絡油公司經濟損失及為制止侵權的合理開支共計10萬元等。據悉,該案入選中國法學會案例法學研究會和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26日發佈的第五批粵港澳大灣區跨境糾紛典型案例。

   

香港黃道益活絡油公司的創始人為香港人黃道益。1970年初,黃道益以自身姓名作為商號在香港開設了「黃道益醫館」,並在醫館出售命名為「黃道益活絡油」的風濕跌打藥油。 1988年7月22日,黃道益活絡油公司在香港註冊成立,主要業務為生產、銷售「黃道益活絡油」。1994年,該藥品取得中國藥品進口許可登記,進入內地市場。香港黃道益活絡油公司於2004年在內地取得 「黃道益」註冊商標,2009年取得 「黃道益 」註冊商標,註冊使用類別為藥油。

深圳黃道益公司成立於2013年,自2005年起在各商品類別申請註冊了大量「黃道益」商標,經營「黃道益」醫用退熱貼、「黃道益」魚油軟膠囊等保健產品和沱茶等。

香港黃道益活絡油公司認為,「黃道益」三字具有高度顯著性。深圳黃道益公司將與香港黃道益活絡油公司註冊商標相同的文字作為企業字號註冊和使用的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起訴要求深圳黃道益公司停止侵權並賠償損失。

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一審認為,深圳黃道益公司成立於2013年,綜合考慮「黃道益活絡油」商品進入內地市場的時間、深港兩地商業來往便捷頻繁以及香港黃道益活絡油公司字號和商標的較高知名度等情況,深圳黃道益公司應當知曉香港黃道益活絡油公司及其註冊商標,明顯具有攀附香港黃道益活絡油公司商譽的主觀故意,構成不正當競爭。判決深圳黃道益公司立即停止使用「黃道益」作為企業字號、去除宣傳及產品材料中企業名稱中的「黃道益」文字,並賠償香港黃道益活絡油公司經濟損失及為制止侵權的合理開支共計10萬元。

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認為,企業名稱和註冊商標均是企業經營活動中的重要商業標識,均具有識別商品或服務來源的作用。深圳黃道益公司以「黃道益」作為企業字號構成不正當競爭,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典型意義

人民法院依法對香港企業具有一定知名度的企業字號、註冊商標予以保護,維護公平競爭的營商環境。

文、圖/廣州日報·新花城記者:章程 通訊員:曾潔贇、羅潔
廣州日報·新花城編輯:葉碧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