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发布日抛裤团体标准,增加荧光增白剂考核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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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们生活水平提高和消费观念改变,日抛裤在市场热销起来。12月28日,广东省标准化协会发布团体标准《日抛裤》,对其产品质量技术要求做出规定,以其指标的先进性和适用性保障日抛裤的价廉物美。 

所谓日抛裤,顾名思义,就是只穿着一两天便抛弃的一次性内裤。日抛裤因具备方便、卫生、舒适、“解放双手”等优势,受到外出旅游者、有特殊需要人士(如孕妇)、“懒人一族”和“时尚一族”的青睐。在市场销量激增的背景下,标准欠缺引发的问题突出起来。日抛裤未有专门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而其技术含量不高,准入门槛低,大量作坊式企业也投入生产。企业各自制定的产品标准技术要求参差不齐,优劣并存。

为引导日抛裤产业的健康发展,名创优品(广州)有限责任公司、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联合起草了《日抛裤》团体标准。该标准就日抛裤产品质量所涉及的各方面都做了明确规定。产品型号规格按GB/T 1335或GB/T 6411的规定选用。外观要求整洁、符合产品固有性状,不应有掉毛等现象,不得有异常气味和异物。花纹图案清晰完整,不得有印花沙眼、印花疵点、破洞等明显缺陷。

具体来讲,在基础要求方面,一次性卫生用品本来不需要满足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但考虑到日抛裤直接接触人体敏感隐秘部位皮肤,对安全有必要从严要求,因而增加了对甲醛、PH值、异味、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耐摩擦色牢度等《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 18401)中规定的相关项目,按其B类即直接接触皮肤产品相关要求规定执行。

卫生要求方面,在执行GB 15979-2002《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基础上,将其中的真菌菌落总数从≤200cfu/g修改为≤150cfu/g,将环氧乙烷残留量在上市销售时的数值要求定为≤10μg/g,优于GB 15979-2002中统一要求的250μg/g,并增加了荧光增白剂的考核项目。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刘春林
图片由广东省标准化协会提供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张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