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政府衞生署22日呼籲市民不應購買或服用兩款未經註冊藥劑製品,藥品名稱分別為「Super P-FORCE Oral Jelly」與「KAMAGRA Oral Jelly」。


署方根據情報,透過一個網上銷售平臺購得上述產品樣本作化驗。政府化驗所的檢驗結果顯示,這些產品的樣本含有為《藥劑業及毒藥條例》(第138章)下的第1部毒藥的受管制藥物成分。這些產品在香港並非註冊藥劑製品。衞生署的調查仍在進行中。
根據《條例》,所有藥劑製品須獲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註冊,方可於市面銷售。非法售賣或管有未經註冊藥劑製品或第1部毒藥均屬刑事罪行,每項罪行最高罰則為罰款100,000元及監禁兩年。
衞生署發言人強烈呼籲市民切勿購買或服用成分或來歷不明的產品。所有已註冊的藥劑製品於包裝上須附有香港註冊編號,格式為「HK-XXXXX」。未經註冊藥劑製品的安全、素質及效能均未獲保證。
已購買相關產品的市民應立即停止使用,如有疑問或用後感到不適,應徵詢醫護人員的意見。市民可於辦公時間內,將有關產品交予位於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801室的衞生署藥物辦公室銷毀。
文:廣州日報香港記者站記者 曾毅
圖來源香港特區政府新聞網
廣州日報·新花城編輯:李鳳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