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调整近期诉讼服务的公告。

南沙法院
依据公告显示,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来南沙法院参与诉讼活动的疫情防控措施调整如下:
一、南沙法院疫情防控措施要求与市、区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完全一致。
二、为减少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中心、法庭等场所人员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积极提倡诉讼当事人选择在线方式或邮递方式办理业务。
1.网上办理方式:关注“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进入“广州微法院”小程序,或通过南沙法院官方网站进行网上立案、网上缴费、网上阅卷、网上开庭等诉讼业务;
2.邮递办理方式:通过邮寄方式递交材料(邮寄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港前大道北99号)。
三、如确需现场办理业务的,请注意以下事项:
1.来法院办事的人员须持有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或采样记录。请自觉、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按要求扫描“场所码”、出示健康码及行程卡核验,保持“一米线”距离;分隔就座,尽量避免交谈,办理完业务后避免逗留,尽快离开。
2.请入境、跨省、跨市、跨区域来法院办事的人员,务必提前通过“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首页—便民服务—各地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广州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广州南沙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官方渠道,了解来南沙区办事的防控政策。对来自已规定跨区域流动管理措施地区的人员,未落实规定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等要求的,暂无法进入法院。
四、如有疑问,可提前与案件经办法官联系或拨打法院诉讼服务热线进行确认,合理安排出行计划。诉讼服务热线020-83007055、020-83006960、020-83006961。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章程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叶碧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