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都区新增100个移动电子警察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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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2日,记者从广州市花都警方获悉,为进一步加强花都区道路交通管理,规范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57号令)第十六条规定,公安交警部门现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2022年12月3日将启用100套移动电子警察设备。

交警部门提醒,移动电子警察设备具备抓拍违反规定停放的功能,可有效规范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请广大司机朋友遵守交通规则,车辆请勿乱停乱放。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叶作林、张丹羊 通讯员:花公宣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张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