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医保局发布《广东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称,零售药店满足营业满3个月等7项要求便可申请医保定点,申请材料及评估审核流程、标准均被明确规定。据悉,广东医保定点药店全省覆盖率较高,其中广州尤为高。中康CMH此前数据显示,广州市药店达7280余家,其中6622家医保定点药店已与医保局联网,覆盖率高达91%。
此次经办规程显示,对于“零售药店提出定点申请,符合条件的,经办机构应当即时受理,自收到申请之日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出具相应回执”、“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零售药店申请材料之日3个月内完成对零售药店的评估,零售药店补充材料时间不计入评估时限。”有行业观察人士表示:“可以看到,定点药店申请受理的效率将有一定保障”。零售药店从申请到成功落地医保结算最快仅需3个月,而此前则需要3个月到半年甚至更久。
此外,经办规程表示,经评估发现,零售药店采取虚构、篡改等不正当手段报送申请材料或评估材料的,经办机构应当留存证据,3年内不再受理该零售药店定点申请。
广东金康药房总经理郑浩涛透露,以广州市为例,一间药店仅租金和人力成本,每个月至少产生3-4万元固定企业成本,此次经办规程规定了办理时间且将流程与标准进行了明确,这将促使医保定点审批提速,从而为药店节省成本。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 涂端玉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 李波
视频/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 涂端玉 李波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 杨维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