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珠湾的“大海绵+小海绵”建设“攻略”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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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粤港澳大湾区海绵城市建设工程技术规程(送审稿)》(以下简称《规程》)正式通过审查。

小南了解到,《规程》统筹考虑外江、河涌、湿地等大海绵体对海绵城市建设影响,形成源头到末端的海绵城市建设路径,将有助于粤港澳大湾区城市强化“大海绵+小海绵”的建设理念,通过核算全域总体的雨水调蓄容积,降低源头场地的建设指标,减少设施投入,提高海绵城市建设的经济性。

1、《规程》共8个章节

可系统化指导海绵城市建设各个阶段

《规程》于2020年7月启动,历时两年形成,以全过程的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和方法填补了行业空白。内容包含总则、术语、基本规定、规划、设计、施工、运维和评估共8个章节,涵盖规划、设计、施工、运维和评估等5个阶段。

《规程》提出,粤港澳大湾区海绵城市建设应坚持规划引领、生态安全、因地制宜和统筹建设的原则,要求考虑城市化过程中引起的水生态、水环境、水资源、水安全、水文化的问题,系统策划、灰绿结合,加强雨水控制与利用,统筹发挥自然生态功能和人工干预功能,以外江、湿地、河涌作为雨水主要载体,衔接生态基础设施和雨水外排设施及市政排水系统,实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

《规程》的编制及完成,打破了城市建设过程中海绵城市大海绵体缺乏设计指导的僵局,开拓了对区域海绵城市技术标准的补充,对统一大湾区海绵城市建设思路、提高海绵城市建设科学性、实现粤港澳大湾区整体防洪排涝、保护区域生态系统和改善城市微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出品:南沙区融媒体中心

编辑:嘉北

文字:谢子亮

通讯员:黄泓

图片:丘兵、刘伟

投稿邮箱:nanshanet@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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