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费提醒不到位 会员提前被“自动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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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修图软件推出了“7天免费试用VIP”

  除了对付费会员进行再收费,利用“免费试用VIP”吸引用户,再自动进行扣费也是一些互联网平台的套路。市民陈女士去年底看到某修图软件推出了“7天免费试用VIP”,用户试用前必须同意“到期自动续费98元/年”。陈女士说,用了几天后,该软件在没有通知她的情况下便提前从其支付账户中扣掉了98元年费。陈女士随后翻看该软件条款,发现“7天免费试用”几个字很突出,而“到期自动续费98元/年”却只用小字提示,试用到期前也未先进行电话或短信提醒,她只能自认吃亏。

  陈女士的遭遇并非个案,在某投诉平台上关于该款软件的投诉中,大多与“自动扣费”相关。记者查阅该软件的VIP服务协议发现,除非用户主动明确地退订服务,否则自动扣款长期有效。不过,该协议也称会在每个扣款周期前5日、前2日通过短信提醒退订。而陈女士在试用还未满7天时就被提前扣了款。

  陈联书律师告诉记者,平台在格式合同中规定扣费后不能退货处理的、没有给予消费者合法解除合同的合理救济途径,属于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的行为,这是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成员、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邓志松表示,商家应当在显著位置标明消费者所购买的服务是否会自动续费,并在自动续费扣费前通知消费者。他认为,网络交易经营者采取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方式提供服务的,应当在消费者接受服务前和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日期前五日,以显著方式提醒,由消费者自主选择;而在服务期内,应当为消费者提供显著、简便的随时取消或变更的选项,并且不得收取不合理费用。邓志松建议,消费者如发现平台有未经通知即自动续费的行为,可要求平台返还扣费,也可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向法院起诉。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 周伟良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 周伟良

视频/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 周伟良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 蔡凌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