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在广州海关所属南沙海关的监管下,中石化长江燃料有限公司的供油驳船“瀚运油6”向靠泊南沙集装箱三期码头的“BAL STAR博亚宝星”轮船顺利加注保税6号燃料油150吨、柴油(MGO)45吨。进入8月以来,南沙海关已监管国际航行船舶加注保税燃料油570吨。
自今年2月28日广州市国际航行船舶保税加油试点政策正式实施以来,广州海关积极推动关区3家企业获批国际航行船舶保税油加注资质,着力优化国际航船保税油加注监管,助力广州南沙建设粤港澳大湾区“超级加油站”。今年前7月,广州海关关区5个保税油库进出口总值达38.07亿元人民币,开展国际航行船舶保税加油业务232艘次、约2.96万吨。
国际航行船舶保税燃料油是指对国际航线运营船舶供应的保税燃料油,存储在指定的保税燃料油专用仓库,由海关实施监管。与普通燃料油相比,保税燃料油具有暂时免征收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的优势,有助于降低国际航行船舶航行成本。保税燃料油供应是国际航运中心的核心功能之一,对于增强广州南沙的国际航运物流枢纽功能具有重要意义。
为助力粤港澳大湾区“超级加油站”建设,广州海关积极做好保税油加注政策及监管措施解读,指导辖区3家企业完善油库配套设施建设、安全生产等工作;建立供、受油地海关“点对点”线上审批协调机制,支持中国(广州)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国际航行船舶保税供油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推动供船申请、油料出库、物料管理、核销结关全流程无纸化办理,实现监管互认。
“今年以来,海关持续优化保税油加注监管流程,探索‘一船多供’‘集出分报’等多种监管模式,完善业务政策配套,提供全方位政策解读服务,设置专人专岗指导企业办理业务手续,全力推动保税加油业务发展壮大。”南沙海关政务服务科副科长彭丹妮介绍。
“在海关等部门的支持下,公司应用‘一船多供’模式实现供油船在一个作业航次内可对多艘船舶供应保税油,有效降低了供油船往返供油地和油库之间的频率和耗时,大大提升了供油效率。同时,在‘集出分报’模式下,可一次性集中申报办理保税油料出库为多艘船舶供油。结束供油后,再根据供油情况分别向海关申报。”广州元亨仓储有限公司总经理罗时金介绍,两种模式相结合,有效降低了公司的时间成本和经营成本,目前公司已顺利完成保税油加注770吨。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林琳 通讯员:关悦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廖雪明 通讯员:关悦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陈雅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