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公司:儿歌创作者要坚守“初心”,看到聆听者的“价值”
语音播报

近段时间,歌曲《孤勇者》成为大街小巷里小朋友们特有的“接头暗号”,对于像《孤勇者》这样的流行歌在儿童中受追捧的现象,有网友评论:“儿童歌曲传唱了几代人,主要还是《让我们荡起双桨》《小燕子》等老一辈音乐人创作的作品,新生的儿童歌曲少,而且难以引发共鸣。”

对此,本报全媒体记者从儿童歌曲的创作、生产、传播等环节进行深度探访,了解目前国内儿童歌曲的现状和面临的挑战。

“作为企业想要做儿童歌曲,要闯过许多道坎。” 星外星音乐总裁周小川说,在现在的流媒体时代,唱片公司大多作品只能按各音乐娱乐平台的定下来的流量规则去计算版权收入,失去了对产品的定价权,播放推广儿童歌曲,不但需要与各个平台合作,而且需要迎合各个平台不同的“规矩”,推广大多只能“尽人事听天命”。所以,唱片公司大多会通过自媒体运营进行推广,但是“太累了”。

“进行儿歌的推广不能是一时之举,但是作为私营企业来说,很难一直推广下去。”周小川回忆说,曾经公司尝试过与媒体及音乐人合作举办了一个儿歌创作的活动(助童为乐),本以为还能够继续做出“2345”,但是做了一次就不敢再做了,投入产出比很难达到预期。

他建议,无论是投资者还是创作者,应该更多的人参与到儿歌的创作当中,真正地为后一代人思考教育的问题,不断推出好的作品。此外,对于好的儿歌的评价,也需要有一定的维度、标准,只有更多的人参与进来,才能形成“普遍”认可、清晰的标准和规则。

“好的音乐都是相通的,好的儿歌是真实反映儿童的心境,创作者也是抱有善意的,并且随着时代的变化,依然是美的被当地接受和认知的。”他告诉记者,从艺术性上来讲,好的儿歌也是优于这个时代的,并且更加能够隽永流传。

从华语流行到网络歌曲时代,再到社交时代和独立音乐时代,直至现在的移动互联网时代,听众在“不断分众”的推动下,儿歌创作者还是要坚守“初心”,看到聆听者的价值。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张丹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张丹

视频/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张丹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蔡凌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