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瑛:生前预嘱不是长者或危重患者专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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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前预嘱正式写入《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法条在具体司法上如何操作和执行?仍是公众所关注。7月22日下午,深圳市深圳公证处、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联合举办“生前预嘱’真的来了”研讨会。

会议特别邀请了深圳市生前预嘱推广协会李瑛会长做了演讲。李会长从什么是生前预嘱、生前预嘱不是什么、生前预嘱适用情形和意味什么、医疗实践中的实施难点、协会来来的发展计划等五个方面进行了具体阐述,她从“生前预嘱的形成背景”开始,从美国生前预嘱的发展再到中国的发展讲起,深入浅出地讲解了生前预嘱不是他人的愿望、不是不可更改、不是长者或危重患者专属等特点,并特别就急性医疗和生前预嘱的关系进行了讲解,通过特殊案例的形式向大家介绍了生前预嘱在医疗实践中的实施难点和适用情形。

李会长强调,做生前预嘱之前,务必要清楚了解生前预嘱是什么、生前预嘱能做什么,深入思考后再做决定,才是真正为自己、为家人负责的决定。

接着李会长说2022年6月23日,深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修订稿,这是我国首次将“生前预嘱”在法律中予以明确,这一大胆突破使得我国立法在人权保障中更进一步。消息播出得到了很多人关注,但真正落地实施还需要时间,所以协会接下来的工作要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将生前预嘱理念推广到深圳千家万户、人人知晓。

/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武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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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蔡凌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