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修订稿,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首次对生前预嘱做出规定,这也是我国首次将生前预嘱写入地方性法规。
安宁疗护与生前预嘱息息相关,在生前预嘱的法律保障下,安宁疗护工作可以更规范地开展。因此,该消息公布之后,深圳市多位安宁疗护从业者都对这一法制进步表达了期待和祈盼。

在近日举行的2022深圳市老年安宁缓和医疗培训班暨安宁疗护病例交流研讨会上,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老年医学科主任肖小华介绍,深圳自2019年5月成为国家第二批安宁疗护试点城市之后,医院响应深圳市卫健委的号召,成为9家安宁疗护试点单位之一,“我们医院牵头成立了深圳市安宁疗护护理联盟,我院也是深圳市安宁疗护培训中心之一,另外我们有多位医生、护士前往北京参加安宁疗护的培训学习。这些工作都是在深圳市卫健委、医院领导和北京协和医院老年医学科的领导和大力帮助下完成的。”
肖小华表示:“深圳市对生前预嘱的立法,是我国对终末期患者治疗方面的进步,无疑对我们进一步开展好安宁疗护的工作是一个很好的鼓励。”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武威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武威
视频/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武威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张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