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气象、水文、水利部门综合研判,受持续强降雨影响,韶关市区21日14时左右将可能出现56.6米的洪峰水位,达到50年一遇,接近2006年洪峰水平。韶关市三防指挥部决定于6月21日7时将防汛Ⅱ级应急响应提升为防汛Ⅰ级应急响应。韶关提醒武江、浈江、北江沿河两岸所有房屋、背街低洼房屋人员,特别是危房、老旧小区房屋人员,龙洲岛所有人员,在建工地人员全部转移。

组织撤离具体安排如下:
※ 五里亭大桥至韶关教育学院范围的居民,沿惠民北路向市委党校撤离。
※ 韶关教育学院至皮肤病医院范围的居民,通过惠民北路沿新华北路和工业东路向东岗小学撤离。
※ 皮肤病医院至北江大桥范围的居民,通过新华南路和芙蓉东路向芙蓉山脚撤离。
※ 北江大桥以下通过沿江路和芙蓉东路向芙蓉山脚撤离。
※ 五里亭一片的居民沿良村路向新屋村撤离。
※ 海关片的居民分别通过武江桥、西河桥沿工业东路、新华南路向武江区的西河体育中心撤离和曲江桥沿安全北路向韶关林场撤离。
※ 浈江北路一片的居民向金色江湾小区(原木材厂)撤离。
※ 浈江中路一片的居民向浈江区原育才小学方向撤离。
※ 浈江南路一片的居民向韶关学院韩家山校区撤离。
※ 北江路、四通市场一片的居民向韶关国家森林公园撤离。
※ 南韶、长乐一片的居民沿韶南大道分别向韶阳小学和韶关精选厂撤离。



韶关市区停工停课
韶关市三防办介绍,“龙舟水”以来,韶关市累计平均雨量741.8毫米,局部地区达到1527.5毫米,已突破有气象记录以来的同期历史极值。自6月19日至今,韶关市区发生严重洪涝灾害。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韶关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研判,鉴于当前严峻形势,该市三防部门建议于6月21日08:00至21日17:30,除承担抢险救灾和保障社会民生的单位和个人外,市辖3区内其他单位和个人可执行停工、停运措施。
具体停工、停运范围如下:在建工地、企业、个体工商户、公共交通和水运(码头、渡口船只)等相关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合理调整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不得强制出行受阻员工到岗上班。党政机关、直接保障城市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等关乎民生的单位和参与抢险救灾的单位不在停工范围之列。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卜瑜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童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