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明康德股东上海瀛翊因违规减持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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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3日晚间,药明康德(603259)发布公告称,公司股东上海瀛翊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瀛翊”)收到了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针对股东违规减持的事项,证监会对上海瀛翊处以2亿元罚款。

据了解,上海瀛翊于2021年5月14日至6月8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药明康德股份合计1724.97万股,占总股本的0.6962%,减持后持股比例降至0.1419%。上海瀛翊在2018年公司 IPO以及2018-2020年年报中都做出有关股份减持的承诺。即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履行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交易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公告等相关程序等。

证监会表示,上海瀛翊作为药明康德公开发行前的股东,其在药明康德IPO及相关年报做出承诺后,其系因承诺而应当披露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减持未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行为,违反《证券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构成了《证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所述行为。对于上海瀛翊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转让股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行为,责令上海瀛翊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亿元的罚款。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 涂端玉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 龙嘉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