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小e从荔湾区人社局里了解到,第二季度的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补贴将于4月30日截止申领,符合条件的街坊别错过啦!
补贴条件
(1)劳动者属于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
(2)劳动者到乡镇(街道)、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劳动者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4)劳动者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
【高校毕业生指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以及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享受本清单有关扶持政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学年学生”的界定,可参照本条解释】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人员。
补贴标准和期限
按每人每月200元给予补贴,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
申请材料
(1)《广州市___区___年第___季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岗位补贴申领表》
(2)毕业证书(校验后退回)
办理程序
提出申请:申请人在季后第1个月(即1月、4月、7月和10月)最后1日前提出申请。首次补贴申请应于签订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等)之日起1年内提出。正在享受岗位补贴的申请人,在补贴期内连续1年未按申请周期申请补贴的,不再受理。
受理审核: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季后第2个月(即2月、5月、8月、11月)20日前完成受理、审核、复核。
拨付资金:公示5个工作日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符合补贴条件的申请人拨付资金。资金划拨至个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如客观原因未能申领社会保障卡的,可暂提供本人其他银行账户作为收款账户。
本项补贴与公共就业服务岗位补贴、基层就业补贴不得叠加享受。
申请方式
网上申请(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
办事大厅地址:
http://gzlss.hrssgz.gov.cn/cas/login(首页-劳动就业-就业补助资金申请)
咨询电话:020-81838297
【记者 李欣煦】
【编辑 孟令奇】
来源 区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