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保险业罚款金额7470万元,人身险处罚数量及金额均大幅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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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日,普华永道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共开出602张监管罚单,涉及104家保险机构,罚单总金额为7470万元,同比上涨2.8%。从处罚对象来看,与去年同期相比,公司罚款总额有所上涨,个人罚款总额略微下降。总体上,个人罚款占罚款总额的20%,公司罚款占罚款总额的80%。 

财产险罚款总金额3977万元,人身险罚款总金额2692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从季度处罚数据趋势来看,今年一季度较去年同期的罚款金额和罚单数量都略微上涨。财产险和中介机构无论是罚单数量还是罚款金额都呈同比下降趋势;相反地,人身险从处罚数量及处罚金额上均有大幅增长,成为监管关注的焦点。

财产险方面,今年一季度收到的罚款总金额为3977万元,占比53%;收到的罚单数达272张,占比达45%。其中,“虚列费用”成为财产险前五大处罚事由中罚款总额最高的处罚类型,其总计金额1714万元。前五大受罚事由中,“未严格执行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成为财产险处罚事由中罚单均价最高的处罚类型,平均罚额达46万元/张。

人身险方面,无论是收到罚款的金额总数还是罚单数量,相比于去年同期均有所上升。一季度收到的罚款总金额为2692万元,占比36%;收到的罚单数达223张,占比达37%。“编制虚假报告、报表、文件、资料”“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虚列费用”“未严格执行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外利益”为人身险公司前五大违法违规事由。其中“编制虚假报告、报表、文件、资料”成为财产险前五大处罚事由中罚款总额最高的处罚类型,其总计金额702万元。 

介机构罚款金额与罚单数量均有所下降,保险经纪罚单数量明显增长

 中介机构方面,一季度收到的罚款总金额为583万元,占比11%;收到的罚单数达70张,占比达11%。收到罚款的金额总数与罚单数量相较于去年同期均有所下降。“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和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所受的罚金金额最高,共计191万元。

其中,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在收到的罚单数量及罚款金额上,占据今年一季度保险中介机构处罚总量的60%左右,单张罚款金额约9万元。从罚款金额来看,与去年同期对比,除了兼业代理今年一季度罚款金额比去年有较大幅度的上升,其余三类保险中介机构罚款金额均低于去年同期。

从罚款数量来看,今年一季度保险经纪的罚单数量较去年有明显增长,专业代理的罚单数量大幅下降,兼业代理和保险公估的罚单数量与去年同期相比无明显变化。

费用真实性及消费者保护仍是监管重中之重

 总体来看,本季度前十大处罚事由中,“编制、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 列为榜首,成为保险机构受罚的首要因素,涉及罚单金额2189万元;其次,“未严格执行报批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涉及罚单金额912万元;“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涉及罚单金额859万元。

根据重点监管领域处罚分析,费用真实性及消费者保护仍是监管关注的重中之重,保险机构在注重公司内控合规、财务核算管理的同时,还应及时按照银保监会发布的消保相关条款,及时建立健全自身的消保监管自评机制,减少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升企业自评及监管机构评级结果。

为此普华永道建议,在费用真实性方面,保险机构应建立整改问责机制,对中介渠道管控、财务管理、内控管理等全面审视,制定整改方案并推进落实,对责任部门及责任人问责处理;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保险机构应贯彻落实《关于银行保险机构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体制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等监管要求;在协议条款、宣传文本制定等可能影响消费者的环节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审查机制等。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 赵方圆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 赵方圆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 杨维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