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广州交警按照《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有关规定,组织召开《广州市电动车自行车通行管理措施》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会,对“限路段”和“限区域”两套方案的必要性、合理性和科学性进行专业论证。
据悉,广州已于2021年11月正式启动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此前,广州交警在听取意见、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对原有“全市禁行”政策调整为“实施上牌管理,中心区限行”,并形成电动自行车通行政策通告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近期,广州交警联合相关职能部门,邀请人大、政协、媒体、公交服务行业、外卖配送行业、电动自行车行业协会等各界群体代表开展了6场专题座谈,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并委托了第三方专业机构全面收集社情民意。社会各界对中心区适当采取限制通行管理措施普遍达成共识,但对于限行范围大家都有各自观点。
为此,广州交警在充分吸收去年征求意见中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和近期各方观点的基础上,进一步对通行管理政策进行优化,并初步形成了“限路段”和“限区域”两套方案。
广州交警表示,将结合社会各界及专家意见,对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措施作优化完善,后续严格按照《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开展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等程序,尽快发布实施。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张丹羊 通讯员:交宣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邱伟荣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苏琬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