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有婴幼儿的看过来!昨天起可以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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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国发〔2022〕8号)和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7号)正式发布。家有3岁以下婴幼儿的纳税人,可以从今年1月1日起享受新的专项附加扣除。


记者从广东税务部门获悉,为了让纳税人尽快享受减税红利,税务部门已全面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专扣填报系统功能已经升级。今天(3月29日)起,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即可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了,不方便自行填报的也可以将有关信息提交给任职单位代为填报。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在单位每月发工资的时候享受,也可以在次年汇算时一并享受。今年前几个月没有享受到的扣除,可以在以后月份发工资时一次性补充扣除。


比如,纳税人4月份将婴幼儿信息提供给任职单位,单位即可为纳税人一次性申报享受前4个月的专项附加扣除;若纳税人5月份将婴幼儿信息提供给任职单位,单位可为纳税人一次性申报享受前5个月的专项附加扣除。


此外,根据广东税务部门指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与其他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一样,实行“申报即可享受、资料留存备查”的服务管理模式。纳税人在申报享受时,可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填报或向单位提供婴幼儿子女的姓名、证件类型及号码、以及本人与配偶之间扣除分配比例等信息即可,无需向税务机关报送证明资料。同时,纳税人需要将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等资料留存备查。税务部门方面还提醒,为获得更好的填报体验,建议纳税人选择自己合适的时间准确填报,无需在近几日赶着填报。


《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国发〔2022〕8号)

一、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三、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涉及的保障措施和其他事项,参照《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常见问答


●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起算时间是什么?

答:从婴幼儿出生的当月至满3周岁的前一个月,纳税人可以享受这项专项附加扣除。比如:2022年5月出生的婴幼儿,一直到2025年4月,其父母都可以按规定享受此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金额能在父母之间分配吗?

答:可以。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即一人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两人各按照每月500元扣除。这两种分配方式,父母可以根据情况自行选择。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在每月发工资时就享受吗?

答:可以。纳税人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纸质《信息报告表》将有关信息提供给任职受雇单位后,单位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进行扣除,这样在每个月预缴个税时就可以享受到减税红利。


纳税人享受政策应当填报哪些信息?

答:纳税人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可以直接在个人所得税APP上按照引导填报,也可以填写纸质的《信息报告表》,填报内容包括配偶及子女的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如身份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及号码以及本人与配偶之间扣除分配比例等信息。


婴幼儿的身份信息应当如何填报?

答:一般来讲,婴幼儿出生后,会获得载明其姓名、出生日期、父母姓名等信息的《出生医学证明》,纳税人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纸质《信息报告表》填报子女信息时,证件类型可选择“出生医学证明”,并填写相应编号和婴幼儿出生时间即可;婴幼儿已被赋予居民身份证号码的,证件类型也可选择“居民身份证”,并填写身份证号码和婴幼儿出生时间即可;婴幼儿名下的中国护照、外国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等可证明身份的证件,均可作为填报证件。


纳税人如何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较为方便快捷?

答:纳税人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既可以推送给任职受雇单位在预扣预缴阶段享受扣除,也可以在办理汇算清缴时享受,全程“非接触”办税,无需填报纸质申报表,较为方便快捷。


手把手教你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如何填报

第一步:进入申报界面

纳税人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后,可通过“首页——常用业务——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或“办税——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进入专项附加扣除填报界面,并选择“婴幼儿照护费用”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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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选择扣除年度

进入申报界面后,“选择扣除年度”设为2022年,点击“确认”后,系统会提示需要提前准备的资料,纳税人仔细阅读后,点击“准备完毕,进入填报”。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新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纳税人不能在2021及以前年度汇算中申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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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填写扣除信息

在“基本信息”界面,纳税人录入电子邮箱、联系地址(如之前填写过个人信息或申报过专项附加扣除,则会自动填入,纳税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填写完成后,点击“下一步”进入“子女信息”界面。在“选择子女”项目处点击“请选择”进入“选择子女”界面。


若纳税人之前未填写子女信息,可点击底部“添加子女信息”进入添加界面,并填写“他(她)是我的”、证件类型、证件号、姓名、国籍(地区)、出生日期,点击“保存”后回到“选择子女”界面,即可看到新添加的子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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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选择子女后,将回到“子女信息”界面,并显示子女的姓名与出生日期,子女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第四步:设置扣除比例

完成子女信息填写后,纳税人根据实际情况在“本人扣除比例”中选择100%(全额扣除)或50%(平均扣除)其中一种。选择完成并确定后,点击“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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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步:选择申报方式

设置扣除比例后,进入“申报方式”界面,纳税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或“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任意一种方式。如果纳税人需要在每月发放工资薪金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需要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并核实扣缴义务人信息是否准确。选择完成后,点击“提交”,即完成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流程,系统将弹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已提交”的提示。纳税人可以点击“查看填报记录”查看已经申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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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报记者 梁海祥

部分内容:国家税务总局

信息时报编辑:黄英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