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份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住房公积金诉求答复书》引发网友热议。答复书显示,格力电器公司未按照某员工上一年度平均工资足额缴存 2012 年 7 月至 2021 年 12 月期间的住房公积金。经与格力电器公司协调,其表示正在研究补缴方案,补缴金额也正在进一步核算中。
就此情况,广州日报记者联系了格力电器方面,截至发稿,未有回应。
答复书显示,2022年1月11日,当事人向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诉求。经调查,该员工于2012年2月至2022年1月与格力电器存在劳动关系,并签订了劳动合同,且于2022年1月离职。
经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发现,格力电器公司未按照当事人上一年度平均工资足额缴存2012年7月至2021年12月期间的住房公积金。
据悉,珠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确认了文件的真实性,并表示未给员工足额缴纳公积金在格力电器并非个例,其他员工类似问题也在同步处理中。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此外,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值得一提的是,格力电器董事长董明珠此前已明确表态赞同取消公积金。她表示,住房公积金没有必要。2021年6月,董明珠自媒体微信公号发布消息称,董明珠答应送给员工的3000多套房即将交付使用,周边配套的商业区、幼儿园在紧锣密鼓加快建设中。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 许晓芳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 钱佳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