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拟调整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下月将开听证会
语音播报

今天下午,广州市发改委官网公布,计划于4月21日举行广州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调整听证会。此次听证会调整听证事项为调整广州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

根据公告,广州市公办幼儿园包括教育部门办园、其他机关办园、事业单位办园、国有企业办园、集体办园和部队办园。据统计,2020 年底广州市幼儿园共 2070 所:公办幼儿园879所(占比42.46%)、民办幼儿园 1191 所(占比57.54%)。全市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人数占比 51.11%。根据成本监审,2016-2018年度示范性自收自支类、财政拨款类,规范性自收自支类、财政拨款类公办幼儿园三年平均生均完全成本分别为:10,800.56 元/年·人、36,091.13 元/年·人,7,845.14元/年·人、27,298.00 元/年·人。

根据成本监审结论,政府与社会合理分担办园成本,促进公办幼儿园高质量发展,制定如下两个方案:

方案一:按“财政负担 65%、家长负担35%”制定公办全日制规范幼儿园保教费标准为 823 元/月,公办全日制示范幼儿园保教费标准在此基础上上浮 21%,标准为995 元/月。公办寄宿制幼儿园保教费标准在全日制收费标准上上浮30%。

方案二:按“财政负担 70%、家长负担30%”制定公办全日制规范幼儿园保教费标准为 705 元/月,公办全日制示范幼儿园保教费标准在此基础上上浮 50%,标准为1058 元/月。公办寄宿制幼儿园保教费标准在全日制收费标准上上浮30%。


记者获悉,本次收费标准调整听证事项为调整广州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本次听证会共设听证会参加人27名。包括:消费者17名(普通居民消费者16名、低收入居民消费者1名)、经营者1名、与收费标准调整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3名、人大代表2名、政协委员2名、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2名。

消费者参加人、与收费标准调整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参加人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和消费者组织等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如普通居民消费者报名人数少于所需人数,将委托市消费者委员会推荐代表补足所需人数。如无低收入居民消费者报名时,将委托市民政部门推荐1名低收入居民消费者代表作为参加人。如无与收费标准调整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报名,将委托幼儿园行政主管部门推荐3名民办幼儿园保教服务经营机构代表作为参加人。其他听证会参加人由市发展改革委按规定委托推荐产生或聘请。

此外,本次听证会共设听证会旁听人员10名。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方式产生。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名单按规定确定后另行公告。

市发展改革委自公告之日起开始接受公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28日18时。报名方式包括传真、邮寄、电子邮件或者现场报名。联系电话:83125913。传真:83125911。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市政府大院市发展改革委价格管理处(疫情原因,请通过中国邮政方式寄达)。邮编:510032。电子邮箱:sfgwjgc@gz.gov.cn(请注明“421听证会报名”)。现场报名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四路228号城投大厦10楼(广州市价格监测和成本调查中心)。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刘春林、申卉
标题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庄小龙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马俊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