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e了解到,龙津街道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感兴趣的来看看。
招聘岗位和数量
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4名
岗位职责
做好就业、退管、社保、医保等政务的窗口服务工作以及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报考条件
(一)政治思想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广州市户口、大专或以上学历,有一定的政策理论和文字水平;口头语言表达清晰,有一定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熟悉电脑的基本操作;
(四)聘用年龄45周岁以下(1977年3月1日以后出生);
工资福利
(一)工资待遇:按照街临聘人员标准执行;
(二)社保津贴:纳入当地社会保险体系,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
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2年3月10日至2022年3月16日(9:30—12:00,14:00—17:00, 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
请于报名时间内带齐有关资料到龙津街道政务服务中心(荔湾区龙津东路欧家园40-80号丰隆阁首层政务服务大厅)进行报名
联系电话:81925251
3、报名材料:
报考人员应填写相应报名表,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明、工作或失业等有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1张;
招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时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二)面试
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龙津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光复中路393号一楼)
形式:街道统一组织
(三)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至低顺序以1:1比例确定初定人选,体检参照国家相关部门印发的规定执行,体检费由本人负责。若出现体检不合格,将根据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四)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由街道负责对考察人选进行组织考察。主要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察。
(五)聘用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呈街道行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后,电话通知拟聘用人。录用人员按规定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招聘详情及报名表格请扫以下二维码获取
招聘岗位和数量
(一)招聘岗位名称:龙津街道消防协管员。
(二)招聘岗位职责:负责部门协调、村居指导、隐患排查、辅助执法、宣传培训等相关消防工作,协助完成上级和街道其它工作任务。
(三)招聘人数:2名
招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事业心责任感强,爱岗敬业,具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精神;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二)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或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
(三)年龄在45周岁以下。
(四)因工作岗位的特殊性,需要值夜班和处理应急工作任务,需随时到岗处理(含深夜、休息日、节假日)。
(五)有一定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
(六)具有基层工作经验3年以上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工资福利
有关工资待遇按照区关于消防协管员待遇标准执行,原则上每年薪酬7万元(含工资、单位及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2年3月11日至2022年3月17日,工作日9:30~11:3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方式:请于报名时间内带齐有关资料到龙津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荔湾区龙津东路欧家园80号)进行报名。
联系人:杨小姐 联系电话:020-81925221
(三)报名要求:
1.需应聘者本人现场报名;
2.报名者直接从网上下载《龙津街公开招聘消防协管员报名表》一份,并打印填写好,连同其它报名材料提交;
3.报名时应聘者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明)、失业证或工作证、专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小一寸近照彩色相片1张,进行资格审核(查看原件收取复印件);
4.应聘人员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 取消资格。
考试
(一)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100分制,笔试占40%,面试占60%。
(二)时间:另行通知
(三)地点:龙津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光复中路393号一楼)
(四)形式:街道统一组织
(五)疫情防控要求:参加笔试、面试当天应聘人员需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笔试、面试当天需核验“穗康码”“行程码”,符合条件,并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应聘人员可参加笔试、面试。
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至低顺序以1:1比例确定初定人选,体检参照国家相关部门印发的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若出现体检不合格,将根据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考察
拟聘用人员需提供的资料:体检合格表、无犯罪记录证明等。
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在“广州荔湾网”(http://www.lw.gov.cn)等网站对外公示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告。
(二)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招聘详情及报名表格请扫以下二维码获取。
【记者 郭展鹏】
【编辑 骆福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