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营业场所经营面积的限制,简化合并分立审批手续,鼓励开展远程药学服务……近期,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管局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贯彻落实新出台的《广东省药品零售许可验收实施细则》,推出四大举措,有效降低零售药店实际运行成本,提升公众购药幸福感。

◢ 取消营业场所经营面积的限制
针对仅经营乙类非处方药(外包装带有绿色OTC标志)的企业,不强制要求企业具体的营业场所面积大小,只要营业场所面积与经营品种、规模相适应即可。
◢ 减轻零售药店人员配备压力
明确各类经营范围药店需配备的执业药师人数,将占据白云区药店数量90%左右的三类药店的最低药学技术人员配备数量由4人降低到2人,如果该药学技术人员同时具有药学、中药学专业,则三类药店的人员配备最低要求仅需1人即可,有效降低用工成本。
◢ 简化合并分立审批手续
对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开展收购、兼并、重组等业务,改变企业经营主体,但实际药品经营地址、许可条件未发生变化,可以不经现场检查,直接办理变更手续。
◢ 鼓励开展远程药学服务
支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开展远程药学服务,允许执业药师在总部开展远程审方和用药服务指导,作为驻店执业药师的有效补充,既方便为公众提供实时在线药学服务、又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白云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四大举措推出以来,有效简化优化了药品经营许可审批,降低了零售药店经营成本,增强了药品经营企业(零售)市场活力,在方便群众便利购药的同时,保障了群众用药安全。据悉,截至2022年初,白云区现有零售药店1395家,居全市第1位。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汤南 通讯员:王诗筠、王勋、范淑玲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庄小龙 通讯员:范淑玲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何钻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