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联合国63届妇女大会代表、全国公益之星、高级心理咨询师、广东省传统文化促进会永久名誉会长李建辉博士受邀到赵广军生命热线协会网上党课直播间进行公益直播。作为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的形式之一,李博士在直播间分享了自己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简称《慈善法》)实施5年多以来取得的成效以及《慈善法》如何促进公众参与慈善事业的深刻理解。

李建辉在直播中表示,2016年9月1日《慈善法》的施行,标志着我国慈善事业进入新时代。《慈善法》是我国慈善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明确了慈善活动的范围与定义,规范了慈善组织的资格与行为,回应了社会普遍关注的慈善募捐和慈善捐赠的重大问题,进一步明确了慈善信托制度,提出了政府促进慈善事业的措施,确立了政府监管、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三位一体的综合监管体系。深入学习《慈善法》,有利于在社会上形成学善、知善、行善的良好风尚。为此,我们要充分发挥慈善自主、自愿的能动性,鼓励动员引导有爱心、有慈善基础的企业管理者和爱心人士,在壮大自身企业发展能力的基础上,积极引导投身到慈善公益事业当中。

李建辉博士精彩分享让在线观众们、公益人,志愿者受益良多。李博士公益直播,坚持了近四年,每个月两到三场不同主题的直播。她也是志愿服务精神的践行者、传播者,每场公益直播的回播收看粉丝达400多万人,让大家受益匪浅。
《慈善法》实施5周年以来,我国慈善信托近年来稳步发展。记者了解到,新增备案慈善信托中受托财产规模低于100万元的慈善信托是备案主力,其数量占比呈逐年增加趋势。2021年财产规模低于100万元的慈善信托共有183单,占比81%,较2020年进一步增加;财产规模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慈善信托仅有10单,约占备案总数量的4.4%;财产规模在100万元至1000万元之间的慈善信托有33单,占比14.6%。
2022年1月18日,中国慈善联合会与中国信托业协会举办发布会,联合发布《2021年中国慈善信托发展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显示,慈善信托是我国公民参与慈善事业的重要方式,也是发挥慈善第三次分配作用、推动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慈善法》第一次从法律上对慈善信托进行了完整定义。《慈善法》第四十四条明确,慈善信托属于公益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慈善目的,依法将其财产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照委托人意愿以受托人名义进行管理和处分,开展慈善活动的行为。自2016年《慈善法》颁布实施以来,慈善信托得到了长足的发展。《报告》显示,从备案单数和规模来看,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全国累计慈善信托备案突破“700单”大关、达773单,财产规模达39.35亿元。其中2021年新设立慈善信托共计227单,财产规模达5.71亿元,较上年增加32.48%。《报告》显示,自2016年至2021年,全国共有62家信托公司设立了慈善信托,占全国68家信托公司总数的91%;有66家基金会成为慈善信托的受托人或共同受托人,其中2021年有46家慈善组织第一次参与设立慈善信托。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肖欢欢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肖欢欢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蔡凌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