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廣東省政府新聞辦在廣州舉行《廣東省婦女發展規劃(2021-2030年)》和《廣東省兒童發展規劃(2021-2030年)》新聞發佈會。《廣東省兒童發展規劃(2021-2030年)》的「兒童與教育」一節特別提到,要加快粵港澳大灣區教育合作發展,增進兒童學習交流交往。進一步完善跨區域就業人員隨遷子女就學政策,推動實現平等接受學前教育、 義務教育和高中階段教育,確保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順利在流入地參加高考,享受與內地學生同等優惠政策,建立健全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證的港澳居民子女在粵就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制度。
「目前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證的港澳居民子女在廣東就讀的政策已經實現了學前教育、基礎教育以及高等教育階段全面覆蓋。」廣東省教育廳黨組成員、副廳長朱超華介紹,關於港澳居民子女在粵就讀的相關政策與措施主要有以下兩個方面:一是保障在廣東工作生活並符合條件的港澳居民子女與內地居民同等接受基礎教育權利;二是支持符合條件的港澳居民隨遷子女在粵參加升學考試。現在珠三角9市均已出台了港澳居民隨遷子女在流入地參加中考的政策規定。珠海、惠州、肇慶三市港澳學生享受與本市戶籍學生同等待遇,同等填報志願、同等享受優質高中直接分配給初中學校的招生指標、同等分數線錄取;廣州、深圳、佛山、東莞、中山、江門等六市港澳學生享受與本市隨遷子女同等或更優惠的待遇。在高考方面,對持有香港或澳門居民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港澳居民居住證》,並在廣東高中階段學校實際就讀的香港、澳門考生,可以在廣東報名參加普通高考,並且在招生錄取階段給予廣東戶籍考生同等待遇。

「接下來,我們省還將進一步健全完善相關就讀制度,確保符合條件的港澳居民隨遷子女享受與內地學生同等的政策待遇。」朱超華表示。
文/廣州日報·新花城記者:黎慧瑩
圖/廣州日報·新花城記者:王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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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日報·新花城編輯:黃紫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