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广东省政府新闻办在广州举行《广东省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和《广东省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新闻发布会。《广东省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的“儿童与教育”一节特别提到,要加快粤港澳大湾区教育合作发展,增进儿童学习交流交往。进一步完善跨区域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就学政策,推动实现平等接受学前教育、 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顺利在流入地参加高考,享受与内地学生同等优惠政策,建立健全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居民子女在粤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制度。
“目前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居民子女在广东就读的政策已经实现了学前教育、基础教育以及高等教育阶段全面覆盖。”广东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朱超华介绍,关于港澳居民子女在粤就读的相关政策与措施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一是保障在广东工作生活并符合条件的港澳居民子女与内地居民同等接受基础教育权利;二是支持符合条件的港澳居民随迁子女在粤参加升学考试。现在珠三角9市均已出台了港澳居民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中考的政策规定。珠海、惠州、肇庆三市港澳学生享受与本市户籍学生同等待遇,同等填报志愿、同等享受优质高中直接分配给初中学校的招生指标、同等分数线录取;广州、深圳、佛山、东莞、中山、江门等六市港澳学生享受与本市随迁子女同等或更优惠的待遇。在高考方面,对持有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并在广东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的香港、澳门考生,可以在广东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并且在招生录取阶段给予广东户籍考生同等待遇。

“接下来,我们省还将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就读制度,确保符合条件的港澳居民随迁子女享受与内地学生同等的政策待遇。”朱超华表示。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黎慧莹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王燕
视频/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王燕、黎慧莹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黄紫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