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送到忘取,风险要自己担?未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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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报讯(记者 卢云龙)“双十一”来临,由于买的东西比较多,总有“大头虾”忘记收取自己的快递。那么,在快递员已经通知了收件人的情况下,收件人没有取快递,导致物件丢失,这种情况下到底谁要承担责任呢?

有细心网友查阅《民法典》发现,《民法典》第六百零八条规定:买受人违反约定没有收取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违反约定时起由买受人承担。也就是说,自己没有及时取快递期间,快递物品损毁、灭失等,责任要自己承担。

然而,记者采访多名快递人士了解到,快递送到忘取的情况,通常还是快递员“遭殃”。一名邮政快递配送员告诉记者,过往总有忘取快递的“大头虾”,“由于消费者确实没收到快递,即使是因为当事人忘记取件而导致物件丢失,电商平台也会反复催促物流平台找出物件,找不到的话也会要求物流方面赔偿。”顺丰快递的一名配送员则表示,公司要求不管快递员是否通知到收件人,只要是收件人确实没有收到快递,快递方面或多或少都要负责。

另有不少网友吐槽,经常遇到快递员未经同意到处乱投乱放的情况。更有网友表示:“快递员不是要把快递送上门吗?不然快递员的工作是什么?”对此,有受访的快递员表示,收件人有时候会受外出等因素影响,不能第一时间收取快递;如今很多地方划分了专门的快递投放点,快递员无法直接将包裹送到收件人手中,这种情况只能尽快电话沟通清楚快递放置位置,方便收件人领取包裹。

有业内人士指出,虽然现在驿站、丰巢以及各种代收业务越加普及,但是消费者的线上购物量也在明显增加,有些上了岁数的人根本不怎么看手机,所以有必要继续通过电话通知取快递。如果后续业务量继续增加,建议以智能客服的方式进行通知,并让客户自行选择代收方式。